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公告

《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成果予以公布

日期:2019-12-11 来源: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第七章 治理“城市病”,增强城市支撑保障能力

    以缓解交通拥堵、大气污染等“城市病”为突破口,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保障能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构建有效的超大城市城区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第一节 标本兼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第79条 打造便捷高效、开放共享、生态宜居的现代交通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市民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全面提升综合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加强区域交通需求调控、科学配置交通工具、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高效利用有限资源,提高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利用区位优势,形成开放和谐的交通系统,使朝阳区成为重要的枢纽城区。构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提升朝阳区整体交通环境,打造便捷高效、开放共享、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交通城区。

    第80条 促进交通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优化交通系统结构,保障交通设施用地

    进一步优化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中关村朝阳园等重点功能区的交通设施布局,将综合交通承载力作为城市发展的约束条件,促进交通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及车辆段与周边土地一体化规划与设计,以新建轨道交通站点地区为重点,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形成功能复合、出行便捷、充满活力的高品质城市微中心。增强交通场站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各类交通设施的综合效益。提高交通枢纽的综合服务水平,加强道路空间与周边建筑的融合利用。交通功能向绿色交通系统倾斜,进一步完善绿色交通系统出行链。

    适度超前、优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保障交通设施用地规模。到2035年集中建设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满足不同交通需求。全面有序推进规划交通场站和道路实施,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并在滚动建设过程中进行动态优化。

    第81条 充分依托铁路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和高等级道路形成复合交通走廊,提升对外交通出行效率

    利用区位优势,通过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网络连接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通过TOD模式新建星火站、改建北京东站,形成市郊铁路、高速铁路和普线配合的对外铁路交通枢纽,同时促进对外交通枢纽和城市交通枢纽的进一步融合。优化运输结构,推动生产生活用品运输公转铁。进一步优化外围放射性道路走廊,连接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和外围多点地区,对外交通走廊上布置快速公交线路或公交专用道,与对外铁路、轨道交通结合形成复合交通走廊。规划10条放射性快速走廊,其中5条东西向快速走廊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快速连接的有力保障。预留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廊道作为规划控制范围,保持交通廊道连贯性,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按照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控制规划用地类型,减小对周边用地的影响。

    第82条 坚持公交优先、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系统

    1.构建轨道交通主导、地面公共交通辅助、其他共享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

    到2035年轨道交通里程达到市级要求。进一步优化轨道站点周边用地布局,集中建设区内轨道站点750米半径范围内人口岗位覆盖率达到75%。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到2035年公交专用道里程达到400车道公里。规范共享汽车和共享单车的使用及停放,引导共享交通系统健康有序发展。

    2.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环境,重塑活力交通都市

    构建分类、连续的步行和自行车网络系统,改善步行环境和自行车骑行条件,创造安全、舒适、宜人的绿色交通出行环境,提升绿色交通品质,到203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2%。

    在集中建设区结合城市更新,加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优先保障行人和自行车路权;依托市、区、社区三级规划绿道网络打造休闲慢行系统,完善配套设施,形成旅游休闲绿色交通系统。

    3.加强低碳交通系统建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通过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充电桩和加气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进一步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减少汽车尾气、噪音等造成的交通污染,实现交通节能减排目标。加强货运车辆的排放检查力度,推动货运枢纽场站绿色化建设。

    第83条 实施差别化的交通需求管理,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通过差别化的停车管理,按照小客车控拥有、限使用、差别化的原则,进行分区、分类、分时、分价的发展策略,划分交通政策分区,并按照类型、时间精细划分,利用价格杠杆,实施更科学、更严格、更精细的交通需求管理。

    按照当前机动车管理政策,到2035年基本车位实现一车一位;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2%时,出行车位供需基本平衡。停车供给方式以建筑物配建为主、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作为补充。规划公共停车场260处左右,提供约10万个车位。

    在用地较为紧张的建成区适当增加停车共享车位;充分挖潜现有车位,鼓励平面公共停车场改造成立体停车场库;出台相关停车政策,鼓励停车场与其他用地结合;进一步规范路侧停车管理。

    第二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保障能力

    按照适度超前、绿色环保、城乡一体的原则,以安全保障、高效集约、智能生态为总体目标,构建生态宜居的水环境、安全高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智慧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高速泛在的信息服务体系,合理布局综合管廊,促进基础设施功能融合,组建高标准、高水平、高效能的绿色市政基础设施。

    第84条 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供水系统

    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养蓄地下水的原则,成为中心城区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以第五水厂、第八水厂、第八水厂净水厂、第九水厂、第十水厂、东坝调蓄水厂、分钟寺调蓄水厂为主力水厂的供水格局。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完善供水管网系统,到2035年全区供水设施总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保证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第85条 完善雨水排除系统,提高建设标准,减少内涝风险

    综合运用排水河道、雨水调蓄区、雨水管道及雨水泵站等多种措施,完善雨水排除工程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雨水排除与利用系统。采用分流、翻建、增建雨水管道的方式,规划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3年—5年一遇,特别重要地区10年一遇,主要雨水管道出口内顶高程基本不低于规划河道20年一遇洪水位。加大下凹桥区和低洼地区等雨水设施薄弱区域的建设力度,下凹式立体交叉道路雨水管渠及泵站设计重现期为10年—30年一遇。积极推进小区内部海绵城市建设。

    第86条 完善污水排除系统,有效控制水体污染,消除黑臭水体

    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截污和治污相协调,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加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到2035年朝阳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12万吨/日,并保留北苑、东坝两座现状污水处理厂的用地。全区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系数达到2.0,城乡污水处理率高于99%,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87条 推广再生水利用,节约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利用朝阳区丰富的再生水资源,满足中心城区的再生水需求,实现再生水全部有效利用。再生水优先保障工业用水,并积极推动其在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的利用,兼顾建筑冲厕,有效替代清水资源。充分利用再生水作为城市河湖的补充水源,全面改善城市水环境。

    第88条 建成清洁、高效、智能、可持续的城市供热体系

    进一步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构建以天然气为主,地热能、太阳能等为辅的绿色低碳能源保障体系。新增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有条件地区依托再生水厂发展再生水源热泵供热。加大城市热力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开展热电中心余热利用工作。改善热力网水力工况,建设南北热网直通线,将北小营、北辰、左家庄等热源的供热能力送入首都功能核心区。到2035年全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可再生能源供热比例达到20%。

    第89条 完善多源多向、灵活调度的天然气输配系统

    全面提升燃气利用和设施建设水平,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绿色低碳、城乡协调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加强多方向多气源的外部供应体系设施建设,依托李桥、京平、京沈三个新增进气点为朝阳区提供区域气源。完善输配系统,合理布局次高压调压站。因地制宜推广农村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到2035年全区天然气用量约62亿立方米,全区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5%。

    第90条 打造安全高效、能力充足的绿色智能电网

    新建1座500千伏变电站、10余座220千伏变电站、60余座110千伏变电站。优化电网结构,构建结构完善、技术领先、高效互动、灵活可靠的现代化智能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推进分布式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应用。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建设供电设施,注重保护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原则上不再新增架空走廊,现状架空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四环路以内电缆化率100%。到2035年全区供电负荷达到619万千瓦,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9%。

    第91条 构建安全、智慧的市政综合管廊系统

    因地制宜科学构建干线、支线、缆线综合管廊体系。结合重要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线路建设干线综合管廊,促进中心城区一轴、两环、多点、多片区综合管廊布局的形成。结合中关村朝阳园垡头中心区、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奥林匹克中心区等重要功能区的建设推动支线、缆线综合管廊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架空线入地项目规划建设缆线管廊等。到2035年建设约60公里的综合管廊。

    第92条 整合重大油气设施,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适应新的城市结构与空间布局需要,消除油气设施对城市安全的潜在影响,逐步废除已停运的现状油气管线,加强预留油气走廊的规划管控。优化整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清理整顿不规范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适时迁出已停运的液化石油气灌瓶厂及管线。

    第93条 加强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生态共生的资源循环体系

    1.加强城市资源循环利用

    强化城市垃圾、水、可再生能源协同作用。推进“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率。鼓励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发展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结合资源循环利用中心的建设,融合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及太阳能利用。综合处理污泥、餐厨、粪便等有机垃圾。优化再生水利用用途,提高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规划以高安屯循环经济园区为核心,结合其北侧规划再生水厂构建新型市政资源循环利用中心。

    2.加快资源循环设施建设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规划保留小武基、大屯生活垃圾转运站,在北部新建环卫停车场1处,在南部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1处(配建环卫停车场),在酒仙桥新建粪便处理设施1处(配建环卫停车场)。到2035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0.64万吨/日。

    第三节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第94条 大气污染防治

    以削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主线,坚持源头管控,深化结构调整,强化污染减排,增强综合保障,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符合市级要求。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常规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地热能、太阳能为辅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到2035年朝阳区优质能源比重达到9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20%。

    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推广新能源车使用,控制机动车污染。完善全过程监管措施,深化企业污染治理,通过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降低排放量,严格执行北京市污染企业和生产工艺退出目录,逐步退出污染较大、耗能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同时严格执行禁止发展和限制发展的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加大监管力度,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深入实施协同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机制,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区域联防联控。

    第95条 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将分类化原则贯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全过程,有效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全面实施无害化处置,减少生活垃圾污染。

    加强对工业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监管,确保100%安全无害化处置。切实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和电子废物监管体系。

    推动高安屯循环经济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水平。建设以高安屯循环经济园区为核心的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于一体的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基地。

    第96条 土壤污染防治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农产品质量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推进重点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快开展土壤高污染风险企业排查,将其纳入土壤环境监管范围并逐步清退。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农业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责任主体。按要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建立并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完善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污染地块未经治理,或者经治理但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相关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相关审批手续。

    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并动态更新。对清单中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第97条 开展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从规划、管理和治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减轻交通噪声对居住区的影响。完善监管体系,以社会生活噪声和施工工地噪声控制为重点,加强固定源噪声污染防治,有效改善辖区声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不超过70分贝的目标。

    第98条 放射性污染防治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辖区辐射监管的针对性和精细化水平,全面落实对辐射工作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强化对拥有γ移动探伤、辐照装置等高风险辐射源单位开展联合监督管理。按照辐射环境应急、反恐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工作,定期开展培训与演练,不断提升事故响应和应对能力。加强输变电、移动通信基站等电磁辐射设施的信访投诉和科普宣传工作。

    第99条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与区政府应急体系相匹配、与市级生态环境应急体系相衔接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区域环境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第四节 构建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第100条 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在完善单项灾种防抗救系统的基础之上,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援能力,确保城市安全。

    第101条 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

    建设高标准的城市防洪防涝系统,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及河网水系,减少洪涝灾害,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按照中心城区统一标准,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防涝标准特别重要地区为100年一遇,城市集中建设区为50年一遇,其他地区为20年一遇。

    加快朝阳区上游流域蓄洪(涝)区建设,如南口蓄洪(涝)区、白羊城沟蓄洪(涝)区等,控制入境洪水量,减少上游对朝阳区的防洪压力。稳步推进本区内清河流域、坝河流域、通惠河流域、凉水河流域约20余处蓄洪(涝)区建设,满足北运河出境处省市排水协议要求和减轻下游温榆河的行洪压力,保证城市副中心及亦庄新城的防洪安全。完善温榆河、清河、坝河、通惠河及凉水河等骨干河道的水系景观改造、水生态修复以及堤防局部加高加固。控制和预留地表水域的规划用地和保护与控制用地,加快疏挖整治中小河道,保障朝阳区排涝安全。

    第102条 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体系为目标,建立布局合理、因地制宜、全面覆盖的区域消防服务网络。采用车行时间与服务半径相结合的布局方法,按照消防队出动指令要求,适当提高北京商务中心区、外国驻华使馆区等重点区域到达辖区边缘的时间要求,全区规划消防站50—58个。建设消防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全面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消防教育基地,加强公众防灾意识教育。统筹配置应急保障设施,拓展多元化安全保障格局。

    第103条 完善人防工程设施建设

    围绕首都安全大局和防空袭斗争需要,紧密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坚持人防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人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战时防护与平时使用功能相结合、坚持城市人员防护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并重,确保城市战时安全运行,实现军民兼用。到2035年,人员防护、目标防护、专业力量、组织指挥、支撑保障体系相互完善,全面形成与打赢信息化战争相适应的人民防空五大体系。

    第104条 提高抗震减灾综合能力

    提升城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高标准构建应急避难场所分级体系及避震疏散通道,合理划定城市防灾片区,完善城区防震减灾组织体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与强震动观测,深化活断层探测,加强综合应急支撑体系建设,防止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到2035年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2平方米/人。

    第105条 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风险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地面沉降严重区内的城市建设项目,加快市政管网建设,加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保护与利用,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率,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第106条 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

    加强城市气象服务保障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对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气象观测和灾害预警能力,减少气象及其衍生灾害的损失。

    第107条 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加强外国驻华使馆区、危险化学品设施区、地下空间等区域的综合防范与整治,结合重点区域开展防冲撞街区设计,提升街道、公共开放空间、建筑的反恐能力,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标准建设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生命线系统工程,提升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能力及生命线资源战略储备和应急供给水平。注重依靠科技支撑、信息化和管理创新,构建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公共安全防控信息化建设水平。

    第五节 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构建智慧城市管理体系

    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围绕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公众的需求,建立开放共享、敏捷高效、安全可靠的智慧城市管理体系。

    第108条 构建智慧城市综合指挥平台

    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朝阳区智慧城市综合指挥平台,形成全要素感知、联动的城市操作系统,全面汇聚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并及时分析研判,建立感知—认知—诊断—预警—决策的城市仿真和决策系统,在城市安全综合治理、智能城市管理等领域发挥监控和预测作用,凸显信息化、智能化在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

    第109条 升级城市网格化系统平台

    以“三网融合、二级闭环、一格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为基础,拓展区级指挥监督平台行业大数据汇聚共享、研判分析、综合展示功能,完善日常监控监管、督察督办、评价考核、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依托区、街乡、社区(村)三级管理体系,拓展网格化管理内容和范围,优化网格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形成标准明确、管理规范、联动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监督体系。构建以社会感知、多源参与、数据开放、创新孵化为路径的开放—众智—共治的社会共治平台。

    第110条 完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

    构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客运交通服务体系,实现基础设施、交通工具、运行环境等互联网化。积极引导共享单车、网约车、分时租赁等新兴交通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推进自动驾驶的广泛应用,研究适应智慧出行的交通基础设施升级的可行性和空间对策。搭建指挥停车云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推动实现公共停车泊位信息共享、智能诱导的相关工作,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发展智慧街面管控,实现对街面状态的实时监控和实时感知,共享街面秩序信息和管理信息,提高街面秩序管理效率。

    第111条 加强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智慧管网,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整合现有水电气热等各种平台,实现远程监控、即时监控。

    建设高速泛在、畅通便捷、质优价廉的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促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到2035年全面建成达到市级要求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家庭用户覆盖率达到99%,逐步过渡到8K超清数字电视服务。

    第六节 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开发

    第112条 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功能、防灾和管理体系

    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地上地下相协调、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划定地下空间管控区,推动现状地下空间疏解腾退再利用,引导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潜力用地的地下空间一体化建设,统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便捷、活力、绿色的地下空间系统。

    1.明确分层内容,指导地下各类设施有序建设

    立体分层开发地下空间,科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地下人行道、地下商业街、地下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安排在浅层地下空间(地下0—10米);综合管廊、地下市政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区间隧道、地下物流仓储设施等基础设施主要安排在次浅层地下空间(地下10—30米);地下30米以下空间近期以保护和资源预留为主,不建议进行大规模地下空间利用。

    2.统筹全区资源,划定地下空间建设管控区域

    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加强重点功能区、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用地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到2035年人均地下空间建筑面积提高到10平方米左右。重点利用地区指城市轨道交通站点与公共功能集中地区,应坚持地上地下一体化规划建设;鼓励利用地区指重点利用地区周边、公共功能相对集中地区及涉及地下各类专项设施建设的地区,宜补充完善地面功能;限制利用地区指大型垃圾填埋场、滩涂区、地震断裂带周围、地下文物埋藏区、轨道线网安全控制范围等地区,不宜进行大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其余为一般利用地区,宜重点建设地块内部的地下空间。绿化隔离地区应优先考虑生态保障要求,避免大规模连片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3.促进地面设施地下化,改善地面环境品质

    利用地下空间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缺口。提升地下空间与周边地块连通性,改善地面环境。建立以轨道交通线网为骨架,涵盖地下停车、地下步行和地下道路的城市地下交通系统。鼓励变电站、换热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消除邻避效应。将绿化建设与地下空间利用相结合,增加绿化空间,提升环境品质。鼓励老旧小区利用有条件的空闲用地建设地下空间,补充停车、公共服务等设施短板。

    第七节 健全城市精治共治法治体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把社会治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城市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在精治、共治、法治和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提高城市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治理“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到2035年城市治理全面优化升级,建成高水平城市化综合改革先行区。

    第113条 加强精细治理,彰显众享生活新貌

    稳步推进朝阳众享生活圈建设,推进城市功能布局改善、街区更新、社区复兴与服务升级,实现环境、服务、管理、品质全方位提升。全面推行“全景楼院”、“全要素小区”的理念,推动各类规范化、示范点等社区建设,多角度、全方位打造居家更安全、环境更优美、功能更完善、服务更智能、管理更有序、邻里更和谐的全要素小区。

    按照注重公益、服务专业、有偿低价的原则,重点提供居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基本物业管理和准公共服务,政府对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政策、资金等扶持。

    第114条 实施责任规划师制度,提升基层共治水平

    建立覆盖朝阳全区的责任规划师制度,为责任街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团队的作用,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推动街区更新,促进规划落地实施;加强与各方沟通协商,协助搭建街区统筹实施平台,掌握社情民意,逐步形成自下而上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以建立责任规划师制度为抓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115条 坚持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推进城市管理部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城市,建立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116条 创新治理机制,构建科学统筹体系

    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改革,强化综合统筹功能。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推进构建重心下移、权限下放、执法下沉,深化城市管理的社会治理体系。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