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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成果予以公布

日期:2019-12-11 来源: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第二章 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功能疏解与提升

    以服务和保障首都功能优化提升为重点,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统筹考虑疏解与提升的关系,优化调整空间结构,加强全域空间管控。更深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强化朝阳作为连接首都功能核心区与城市副中心的重要廊道作用,支撑好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的联动发展。加大对南部地区的建设管理投入,推进南北均衡发展。

    第一节 优化空间结构,服务和保障首都功能优化提升

    第15条 构建“两轴两带三区”的空间结构

    落实城市总体空间结构和朝阳区的功能定位,完善分散集团式空间布局,支持主副联动发展,实现南北均衡发展,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在全区构建“两轴两带三区”的空间结构。

    1.两轴:长安街东延长线、中轴线北延长线

    长安街东延长线以北京商务中心区、外国驻华使馆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等为重点,提升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往功能,构建主副联系畅通、功能联动发展的廊道。

    中轴线北延长线完善奥林匹克中心区国际交往、国家体育文化功能,依托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体现生态绿色功能,集中展现大国首都文化自信和现代文明魅力。

    2.两带:首都功能保障带、绿色生态共享带

    首都功能保障带连接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中关村朝阳园等重点功能区,突出国际交往、文化引领和科技创新功能,是首都功能的重要承载地。

    绿色生态共享带位于朝阳区和城市副中心之间,是避免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贴边连片发展的生态屏障,是主副共建共享的休闲游憩绿带。

    3.三区:疏解提升优化区、产居融合发展组团、绿色生态休闲区

    疏解提升优化区即位于朝阳区范围内的中心城中心地区。强化国际交往功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商务中心区、国际科技文化体育交流区、各类国际化社区的承载地。提升区域文化创新力和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塑造创新引领的首都文化窗口区。通过精细提升,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控城市开发强度,优化首都功能空间。

    产居融合发展组团即位于朝阳区范围内的北苑、酒仙桥、东坝、定福庄、垡头五个边缘集团。加强对首都核心功能的服务和配套支撑,重点完善城市功能和空间配置,优化职住关系,带动绿化隔离地区的城市化建设。通过功能错位发展,不断补充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环境品质,形成首都功能延伸及配套服务的重要承载地。

    绿色生态休闲区即位于朝阳区范围内的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及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全面统筹,加强捆绑,实现绿化隔离地区“减量、增绿、提质”,着力开展违法建设腾退、城乡结合部整治等工作,建设大尺度公园绿地,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第16条 支持主副联动发展

    朝阳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之间的重要区域。要立足大局,合理引导自身产业外溢,加强水网、路网、绿网的有效衔接,强化生态空间的有效阻隔,积极支持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紧密对接、良性互动,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主副有序发展的城市格局。

    1.强化功能联动

    充分发挥朝阳区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城市副中心功能承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承接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功能和人口疏解,合理引导自身产业外溢,支持城市副中心的发展建设。不断提高朝阳区自身发展的高端化、国际化、绿色化,通过创新驱动,加快经济提质增效,通过文化引领,提升发展软实力。

    2.加强交通保障

    以轨道交通和地面公交系统为主导,加强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的交通联系,减少长距离通勤时间。形成多层次的轨道交通连接。依托现有道路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依托长安街东延长线以及广渠路、观音堂路等景观大道建设,提升道路环境品质。

    3.构建生态屏障

    通过生态环境提升、资源有机整合、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落实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避免与城市副中心贴边连片发展。加快东部和东南部各乡的产业疏解及整治提升,大幅增加绿色空间,在东侧交界地带有条件地区规划预留宽度不少于500米的生态绿带,构建中心城区与城市副中心之间的生态保护屏障。

    第17条 实现南北均衡发展

    发挥朝阳区自身资源统筹优势,加大对南部地区市政交通、公共服务和环境提升的投入,有序腾退、置换不符合战略定位的功能和产业,促进南部传统工业区改造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区,提升南部地区发展水平。

    1.加强基础保障

    推进7号线东延等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带动轨道沿线地区发展。在广渠路和朝阳路上开行BRT,不断完善公交出行系统,加快建设鲁店北路、茶家东路、观音堂路,构建完善的干路路网,打通一批断堵头路,畅通区域交通微循环。逐步推进南部地区变电站、再生水厂扩建工程,巩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保障。

    2.完善公共服务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薄弱地区的公共服务短板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健康、养老等问题,结合王四营、十八里店等南部地区试点乡建设补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3.提升生态环境

    结合黑庄户农业生态公园、朝南万亩森林公园等建设,提升南部地区生态环境,以点带面,构建南北均衡的绿色生态安全格局和大中小微互补的公园绿地体系。

    4.推进产业转型

    依托首都功能保障带,发挥对全区功能提升和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南部地区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发展,以中关村朝阳园垡头中心区为引擎,推动传统工业区转型升级,成为新兴产业的创新培育基地。

    第18条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源链的三链融合,强化朝阳区同大兴、亦庄等周边地区发展联动,构建区域功能网络。服务好城市副中心产业的发展,搭建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在项目招商、资源对接、利益共享等方面加快建立协同机制。积极对接支撑雄安新区建设,通过产业外溢的合理引导,实现跨区域的产业精细化分工合作,推进带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紧抓冬奥契机,发挥奥林匹克公园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京张冰雪体育、奥运人才等协同发展,支撑推动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加强交界地区空间管控,坚决遏制贴边发展和无序蔓延,结合行政边界共同划定交界地区生态绿带控制线。促进区域功能协同发展,构建协同互补,建设分工合理、协作有序的功能体系。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交通网络,统筹区域市政设施共建共享,协同共建区域市政设施廊道。

    第二节 坚持疏解非首都功能,在疏解中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第19条 明确疏解目标和重点

    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坚持疏控并举、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同步,持续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纵深实施。

    有序退出一般制造业,加快疏解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引导和推动区域性大宗商品的仓储物流功能外迁。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地下空间违规使用、违法群租房整治等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推动违法建设、无证无照经营、重点村等综合整治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第20条 合理利用疏解腾退空间

    1.加强分类再利用引导

    疏解腾退的集体土地,主要用于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发展高精尖产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疏解腾退的一般制造业空间,主要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文化创意等产业,鼓励老厂房老厂区整体向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园区转型升级。疏解腾退的区域性专业市场,优先用于完善便民服务、停车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民生保障功能,有条件的可结合所在区域功能定位适度安排商务办公功能。疏解腾退的教育培训机构等公共服务功能,优先填补基础教育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地下空间恢复原有规划功能,鼓励利用地下空间补充完善停车,便民商业、社区文体教育等公共服务功能。

    2.加强分区管控引导

    疏解提升优化区的腾退空间重点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国际交往、商务服务、科技文化体育交流等功能,以及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地等公共空间。

    产居融合发展组团的腾退空间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和建筑规模,紧密结合重点功能区发展定位,重点发展文化创意、高新技术、金融服务等产业,增加公园绿地、小微绿地,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基础设施。

    绿色生态休闲区的腾退空间以绿色空间建设为主,纳入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以及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规划建设中。

    3.建立健全腾退空间统筹管理机制和配套支持政策

    发挥区政府的统筹作用,建立区相关部门和街乡紧密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疏解腾退空间管理机制,分区分类加强管控。健全约束和激励政策机制,完善投融资、土地、财税等方面存量更新配套政策。

    积极推进腾退产业的疏解承接。为有疏解转移意向的企业做好服务,对接津冀搭好平台,有序推动外迁产业及其配套功能向承接地转移。

    第三节 实现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

    第21条 科学划定两线三区

    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将全区划分为生态控制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占全区面积的比例分别为8%、53%和39%,实现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保障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建设空间高效集约。通过集体产业用地腾退减量和绿化建设,将限制建设区用地逐步划入生态控制区和集中建设区,到2050年实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两线合一。

    第22条 严守自然生态空间底线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生态保护红线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管理,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3平方公里。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选址过程中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按照要求开展补划工作。

    第四节 落实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第23条 合理划分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统筹建设空间和“山水林田湖草”非建设空间,遵循用途主导功能的原则,合理划分覆盖全域全类型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调整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格局,实现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全区共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战略留白用地、有条件建设区、对外交通用地、对外交通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水域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等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第24条 统筹安排建设空间

    全区共规划城乡建设用地269平方公里,同时划定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以用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或机动指标落地。划定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保障对外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等用地需求。

    第25条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非建设空间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和要求,系统梳理现状非建设空间内各类用地、设施之间的矛盾,加大对非建设空间用地治理和土地腾退整治力度,实现对全域全类型非建设空间整体统筹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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