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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梧桐港嘉苑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

日期:2020-11-12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我区将于近期开展朝阳区梧桐港嘉苑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网上购房申请登记工作,由于上述两项目为同一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因此将一并进行申购、摇号、选房等各项配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梧桐港嘉苑

朝阳区梧桐港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为首次开通申购。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水牛坊村(朝阳区豆各庄乡水牛坊村1306 -635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由北京景盛诚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四至:东至规划马家湾西路,南至规划富力又一城南街,西至规划城市道路,北至规划鲁店北路。总建筑面积约122191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67506平方米,共16栋楼,项目共有产权住房总套数763套,其中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三居室743套,建筑面积约78平方米两居室20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6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房源明细见附件。

(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

朝阳区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为二次开通申购。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马家湾村(朝阳区豆各庄乡马家湾村 1306 -606 地块 R2二类居住用地),由北京景盛诚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四至:东至规划豆各庄路,南至规划富力又一城南街,西至芳草地国际学校富力校区,北至规划鲁店北路。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6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本项目剩余房源154套,均为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的两居室。房源明细见附件。

*特别说明:今后项目中如有新的退出房源,将一并纳入本次申购房源中。

二、共有份额比例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梧桐港嘉苑和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及代持机构

两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办法》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梧桐港嘉苑项目申购前,政府代持机构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剩余35%产权份额。

梧桐湾嘉苑项目首次申购前,政府代持机构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持有剩余35%份额。2020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因此,本项目政府代持机构由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梧桐港嘉苑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某套销售价格为36000元/㎡,建筑面积为88㎡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36000元/㎡×88㎡=3168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5%。

三、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

依据《办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认定标准为:截至2020年11月27日(含)年龄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于2020年11月27日(含)年龄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项目配售对象

(一)京籍家庭:申请人为朝阳区户籍的无房家庭以及申请人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其中,京籍家庭(除朝阳区户籍以外)“在朝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为:申请人符合限购条件并在北京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区为朝阳区,且于2020年11月当月缴费成功,便可认定为“在朝阳区工作”。

(二)非京籍家庭:申请人在朝阳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京籍家庭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优先组又分为第一优先组和第二优先组,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优先组、第二优先组、普通组)。

其中,非京籍家庭“在朝阳区工作”的认定标准同上。

另外,非京籍家庭申请人还需满足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

五、房源安排

本次申购房源共计917套,将分为两部分分别面向京籍及非京籍家庭配售。具体房源安排,将结合朝阳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后续选房过程中,如京籍家庭或非京籍家庭已通知完毕,房源尚有剩余,则剩余房源自动纳入另一类家庭可选房源中继续选房。

六、非京籍优先组的认定条件及申报

非京籍申请人需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拥有学历证和学位证;所在企业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须在朝阳区,原则上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纳入非京籍优先组。

(一)第一优先组

纳入非京籍优先组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为第一优先组:

1.申请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业人员;

2.申请人为经朝阳区国家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认定的“蜂鸟企业”从业人员;

3.申请人为经北京市商务局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从业人员;

4.申请人为国内A股上市企业或经朝阳区政府认可的境外知名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从业人员;

5.申请人为享受朝阳区企业“服务包”政策支持或经区政府研究认定给予专项政策支持企业的从业人员;

6.申请人为在朝阳区就职的入选国家级、北京市、朝阳区各级人才工程的人才。

(二)第二优先组

纳入非京籍优先组的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即认定为第二优先组:

申请人为以下行业中按照统计制度标准连续三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属于规模(限额)以上,且2019年增速不低于朝阳区同行业收入增速水平的企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三)优先组查询

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属于优先组(第一组、第二组),可通过链接http://www.bjchy.gov.cn/robot/retrieve2020.jsp查询。特别说明:如搜索企业结果显示为归属不同部门不同优先组别,请申请人自行选择优先组别排序靠前的部门进行申报(请各企业选择唯一部门进行申报)。

(四)优先组申报办理流程

优先组申请人须持登记成功后的申请编码(13位数字)及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申报,具体申报办理流程、时间、地点详见附件9。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相应优先组摇号:

1.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申报的;

2.申请人所在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报的;

3.经相关部门审核不符合相应优先组条件的。

七、申购时间及网址

(一)申购时间

本项目所有申购家庭将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点开始正式登记,登记时间至2020年11月27日下午17点截止,共计15天。

(二)申购网址

http://gycq.zjw.beijing.gov.cn/

(三)申购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请申购家庭认真阅读《网申填报注意事项》(附件1),务必认真填报,若因漏填、错填家庭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其复核申请。同时请申购家庭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北京•购房指南”了解相关政策。

八、审核程序及摇号工作

该项目审核及摇号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

1.购房资格及在本区就业情况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税务、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及在本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

2.非京籍中优先家庭审核。相关部门将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非京籍中优先家庭的审核。

(二)审核结果查询

在上述审核工作结束后,申请家庭可凭申请编码、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共有产权住房”专栏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复核。具体审核结果查询时间、申请复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另行通知(请申请家庭及时关注该网址,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通知公告”→“区房管局”)。

(三)公开摇号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在我局指导监督下,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

九、选房及签约前复核

摇号工作结束后,开发建设单位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发布选房公告(请申请家庭及时关注该网址查询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通知公告”→“区房管局”)等。通过审核的摇号家庭按照摇号顺序号依次选房,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选房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选房家庭申购条件再次进行联网审核。凡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十、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和结果由公证机构依法全程公证。

(二)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办法》取消其购买资格,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梧桐港嘉苑项目于2018年1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梧桐湾嘉苑项目于2017年1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均约定两项目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适用《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相关规定。

(二)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三)两项目均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四)两项目均由三方共同签订合同,甲方为北京景盛诚泰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两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

梧桐港嘉苑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GGf9N9rW3SYN8Edrsg0Lg 提取码: 278x;

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UORNTuDTSbRk1nuScaBWw 提取码: buvf。

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反馈至chaoyangfy@bjchy.gov.cn)。

(五)咨询电话

1. 政策咨询电话:010-64186113(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 项目咨询电话(北京景盛诚泰置业有限公司):010-83412774、010-83412775、010-83412776(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关于非京籍家庭优先认定等有关情况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010-87394658、010-87336345、010-87335762(仅限申购期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网申填报注意事项

          2.申购系统操作指南

          3.梧桐港嘉苑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

          4.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项目有关情况特别提示

          5.梧桐港嘉苑配售房源明细

          6.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配售房源明细

          7.梧桐港嘉苑项目信息公示

          8.梧桐湾嘉苑(剩余房源)项目信息公示

以下附件为非京籍优先组申报家庭及企业阅知

          9.非京籍优先组申报办理流程

          10.企业承诺书

          11.企业授权书

          12.朝阳区企业非京籍员工申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优先组申报汇总表

          13.第二优先组功能区覆盖范围

          14.非京籍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优先组申报汇总表

          15.申请承诺书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1 :

网申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申购家庭务必认真填报,若因漏填、错填家庭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其复核申请。

二、申请家庭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前,请先确认家庭所属类别,选择相应样式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并如实填报。家庭类别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家庭;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非京籍生源的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得按本市户籍人员申购。退出现役或转业军人未正式登记北京户籍前不得按本市户籍家庭申购。

三、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一)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记载的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外个人请填写国家或地区。未正式登记北京户籍前不得按本市户籍填报。

(二)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四种情形。

四、家庭: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单身家庭包括:未婚、离异、丧偶三种情形。申购家庭中如有未成年子女须共同申请;离异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须共同参与申请,具体以离婚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中标明的监护权来认定。在填报上述未成年子女信息时,须填报有效身份证号码。

五、申请家庭应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人信息。有关部门可能就相关事宜向申请家庭进行告知或通知,因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无效,致使告知或通知无法送达的,相关责任由申请家庭承担。

六、申请家庭应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购房资格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注销网签信息、撤销登记、限制在京购房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申购页面中“申请人”是指家庭的资格申请核验人,申购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以“申请人”的资格为准(包含户籍所在地、社保缴纳地等)。未成年子女为北京户籍,父母均为非京籍的家庭如按照北京户籍家庭类别申请,只能以未成年子女为“申请人”申购,且家庭所属区以未成年子女户籍所在地为准。

八、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填报,家庭成员中出现外籍人士的,应按护照中文译本公证中的中文姓名填报信息。

九、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的,“证件类别”项应选择“军(警)身份证”。

十、在申购期间,若申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在申购登记截止前及时进行系统变更。在申购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