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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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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发[2019]4号),组建区生态环境局。我局内设九个机关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宣科、污染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法制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安全监管科。一个行政执法单位: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两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行政编制92人,实有人数81人;事业编制97人,实有人数88人;聘用人员8人,退休人员5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955.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666.81万元,下降43.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271.71万元,比上年减少7,199.02万元,下降28.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71.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830.71万元,比上年减少14,094.48万元,下降41.55%,其中:基本支出5,423.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35%;项目支出14,406.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55.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666.81万元,下降43.98%。主要原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143.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7%;卫生健康支出359.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1%;节能环保支出18,699.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43.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29万元,下降10.74%。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3.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7.29万元,下降10.74%。主要用于:本单位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28.6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69万元,增长4.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591.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5万元,下降1.9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22.2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离休去世人员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5.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59.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6.04万元,下降15.5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359.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6.04万元,下降15.5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8,699.0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798.05万元,下降20.42%。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5,300.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9.54万元,增长3.10%。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和机构正常运转等经费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21年度决算564.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5.62万元,下降8.97%。主要用于: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运维费用、全区环境常规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项目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12,794.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901.82万元,下降27.70%。主要用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项目。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9.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0.37%。主要用于:实验室改办公用房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23.8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一个行政执法单位、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4.8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93万元减少13.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23万元减少2.2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8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5.70万元减少10.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4.8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5.70万元减少10.8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17.5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96.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0台,333.1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91.4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本部门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发〔2019〕4号),组建区生态环境局。我局内设九个机关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宣科、污染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法制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安全监管科。一个行政执法单位: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两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
2021年,我局正式在职职工169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事业编制88人;退休59人,编外人员8人。
(二)、部门职能情况
1部门职能
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国家及北京市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本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朝阳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辖区内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中有关生态环境章节的制定。组织落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有关工作。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形势综合分析。
(2)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地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负责辐射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及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对本区各项环境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11)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中央、北京市环保督察以及生态环境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各类督查、巡查迎检工作。组织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的督查,对各相关部门和街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环境新闻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4)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乡生态环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公开、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接待联络、财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内部审计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2)综合法制科。组织拟订本区生态环境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生态状况评估。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牵头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承担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3)大气环境科。负责本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目标和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空气质量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全区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对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牵头负责全局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承担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水生态环境科。负责本区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水功能区划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统筹协调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5)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本区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本区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划、计划以及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6)辐射安全监管科。负责本区辐射安全和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全区辐射污染防治、放射性安全与防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依法接受上级委托,开展辐射行政许可和申报登记,实施动态管理。
(7)污染源管理科。负责起草全区污染源综合管理方面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污染源综合管理,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负责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负责制定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保技改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污染源管理、环境监测、应急处置工作。
(8)行政审批科。负责本局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办理流程、审批标准。落实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按照权限依法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备案。
(9)组宣科。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预算执行及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项目年初预算17735.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14406.87万元。
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对部门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及支付使用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同时,我局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制度》、《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文件,通过制度管理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性。
2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通过对以前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梳理,2021年度我局继续开拓进取,通过精心部署、周密筹划,稳步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干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继续开展2021年度全年财政支出绩效跟踪工作,树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保障。我局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北京市朝阳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是坚持全员参与,不断改进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工作。在预算编制前期,全局各科室、队、中心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并确定重点项目,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科学确定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为项目开展和后续绩效管理工作夯实基础。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绩效执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中督促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预算资金支付进度的重视程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力度。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时公开预决算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度,我局利用部门预算资金在本年度内对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督与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落实北京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朝阳区区情实际,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并重,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切实提升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科技化管理水平,推动辖区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2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全区“无煤化”电费区级补贴项目:根据2019-2020供暖季补贴实际户数,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2)、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依据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求,开展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巩固能源消费清洁化、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提升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建设监测能力等作用。实现净土保卫战2021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对河长制考核断面、区域补偿断面进行监测、分析,加强了辖区水环境相关工作管理。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情况抽查项目:通过对重点、简化、登记管理等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情况抽查专项工作打击、遏制排污许可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质量不高、排污许可要求不落实、无证排污、许可证降级管理、不按证排污等问题;通过抽查专项工作提高编制机构、建设(排污)单位遵照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落实各方责任,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等技术文件质量,提升排污许可证真实性有效性,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效能,营造排污许可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4)、朝阳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项目:按进度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立项,正在进行资料收集和报告编制工作。
(5)、朝阳区入河排口2021年汛期与冬季排水情况调查与分析项目:完成对萧太后河及其支流、通惠河及其支流、坝河及北小河等9条河流入河排口状况的初期调查,对重要断面水质有影响的排口的影响程度排序,提出排口管理建议,加强了辖区水环境相关工作管理。
(6)、朝阳区入河排口及断面在线监测智慧化管理项目:通过使用市级资金,安装了5套入河排口及重要断面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装置、2个入河排口标志牌,已梳理了需要封堵的弃用、非法排口台账。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为更好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发挥绩效管理对我局工作的牵引导向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效能,我局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了绩效管理工作小组,牵头负责绩效全过程管理工作,并严格根据部门职能及各项工作要点,通过精心部署,周密筹划,稳步推进我局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通过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对预算绩效管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形成了宝贵的工作经验,绩效工作开展更加规范。
2存在问题及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申报预算前期谋划研究,持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控制预算调整,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研究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针对以往年度绩效跟踪发现的问题,结合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的研究,力求做到部门绩效目标的填写更加明确具体,更加细化量化。
(3)、协助指导局内各科室、队、中心继续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提醒项目相关负责人员加强风险控制,保证项目质量,将细节管理落实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资金使用单位对项目过程管理资料的留存整理,为实现项目的有效管理提供较完整的资料支撑。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污染防治资金
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负责人
张岚
联系电话
65947131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903.1
10026.545358
9963.3825
10
99.37%
9.9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4903.1
10026.54358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依据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求,开展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起到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巩固能源消费清洁化、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提升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建设监测能力。
目标2:实现净土保卫战2021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目标
目标3:通过使用市级资金,对河长制考核断面、区域补偿断面进行监测分析加强辖区水环境相关工作管理。
完成了朝阳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起到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巩固能源消费清洁化、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提升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建设监测能力的工作效果。完成净土保卫战2021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目标。对河长制考核断面、区域补偿断面进行监测分析,加强了辖区水环境管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置换柴油作业车辆4辆,开展柴油车烟度、机动车氮氧化物、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油品清净性检测
完成车辆置换工作,及各项检测工作。
5
5
 
指标2: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
全区200套工地PM10监测设备租赁;对30余万重点扬尘问题区域进行生物质覆盖;加大道路保洁作业频次
完成设备租赁;完成问题区域生物质覆盖;加大了道路保洁作业频次
5
5
 
指标3: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
开展全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控,对35家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进行风险隐患评审;加强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实施;开展“一厂一策”治理
完成全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控工作,并对35家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进行风险隐患评审;加强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实施;开展“一厂一策”治理
5
5
 
指标4:巩固能源消费清洁化
拨付补助经费4项
已完成补助经费发放工作
5
5
 
指标5: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提升、监测能力建设、碧水攻坚、净土攻坚
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提升涉及8个街道;监测能力建设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涉及9个项目;碧水攻坚开展评估工作;净土攻坚开展北京市朝阳区24家文创园土壤调查;11家关停企业污染筛查
街乡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完成各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完成碧水攻坚战评估工作;完成土壤调查工作;完成关停企业污染筛查工作
5
5
 
质量指标
指标1: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采购车辆验收合格率100%;检测工作符合《北京市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
车辆验收合格率100%;检测工作符合《北京市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
5
5
 
指标2: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
租赁设备正常运转率达95%以上;生物质覆盖率100%;道路清扫重点区域道路积尘残存量6g/m2的清扫标准
设备正常运转率≥95%;生物质覆盖率100%;道路清扫重点区域道路积尘残存量符合清扫标准要求。
5
5
 
指标3: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
监控覆盖率100%;隐患评审完成率100%;“一厂一策”治理完成年度市级绩效目标
监控覆盖率100%;隐患评审完成率100%“一厂一策”治理完成市级绩效目标
5
5
 
指标4:巩固能源消费清洁化
补助经费及时、准确到位,符合补贴政策文件要求
补助经费及时、准确到位,符合补贴政策文件要求
5
5
 
指标5: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提升;监测能力建设;碧水攻坚;净土攻坚
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提升完成街道治理工作;监测能力建设购置监测设备验收合格;碧水攻坚评估工作完成率100%;净土攻坚调查及筛查工作完成率100%。
街乡精细化治理能力得到提升;设备验收合格;碧水攻坚战评估工作完成率100%;净土攻坚战调查及筛查工作完成率100%
5
5
 
时效指标
指标1:项目立项准备时间
2021年1月前
按计划完成项目立项准备工作
5
5
 
指标2:项目实施时间
按照各项目实际开展需要,结合资金使用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5
5
 
指标3:项目验收或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完成
按计划完成项目验收或总结工作
5
5
 
成本指标
指标1:项目预算控制数
14903.10万元
项目成本控制措施健全、有效
5
5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项目实施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精细治理
起到提升空气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精准性和针对性的新要求的社会效益
空气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精准性和针对性得到有效提升
5
4.5
社会效益支撑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项目实施强化扬尘精细化管理、移动源管控、治污减排以及餐饮行业治理等一系列工作
起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环境效益
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动了绿色发展
5
4.5
生态效益实现情况支撑资料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更加清洁、卫生的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起到推动朝阳区环境持续改善的可持续影响
推进朝阳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
4.5
可持续影响效果展现充分性有待提升
指标2:
 
 
 
 
 
……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90%以上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
2.5
2.5
 
指标2:朝阳区内居民满意度
90%以上
朝阳区内居民满意
2.5
2.5
 
……
 
 
 
 
 
总分
100
98.44
 

 

 

 

 

 

 

 

 

 

 

 

 

 

 

 

 

 

 

 

 

 

 

 

 

 

 

 

 

 

 

 

 

 

 

 

 

 

 

 

 

 

 

 

 

 

 

 

 

 

 

 

 

 

 

 

 

 

 

 

 

 

 

 

 

 

 

 

 

 

 

 

 

 

 

 

 

 

 

 

 

 

 

 

 

 

 

 

 

 

 

 

 

 

 

 

 

 

 

 

 

 

 

  

附件:

1、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绩效自评表1

3、绩效自评表2

4、绩效自评表3

5、绩效自评表4

6、绩效自评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