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 >>区房管局>>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1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房屋市场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科、住房保障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征收拆迁管理科、房屋租赁管理科、综合审批服务科、信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下属9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政协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一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二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三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五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六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中心。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房屋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制定本区保障性住房使用分配方案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政策指导工作。

(4)负责本区房屋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负责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

(5)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房屋征收计划。责任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评估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区房管局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59人,实际49人;事业编制763人,实际429人;离退休人员1534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152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7,078.799997万元,比上年减少23,577.306178万元,下降26.0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429.050860万元,比上年减少34,480.396916万元,下降3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29.05086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2,288.001303万元,比上年增加5,721.514420万元,增长12.29%,其中:基本支出9,846.3379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83%;项目支出42,441.6633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28.1062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国防支出58.88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科学技术支出169.42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9.2994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56%;卫生健康支出414.9588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城乡社区支出35,405.5429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8.8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88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防动员”(款)2020年度决算58.88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88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因为疫情,加大全区普通地下室巡查。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9.42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69.425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各类系统运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379.2994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395.339410万元,增长23.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387.0621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29.698675万元,增长7.28%,主要因为职工工资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随之增长。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565.93899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金。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3.8179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179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422.4803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61.822827万元,增长34.53%。主要用于发放全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房项目收购和装修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14.9588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2.431152万元,下降26.8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414.9588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52.431152万元,下降26.87%。主要由于疫情情况,人员看病次数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405.5429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933.735662万元,增长12.5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7,743.6573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728.149948万元,下降11.85%。主要因为疫情,我区直管公房和保障住房电梯、水泵等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等项目减少。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661.8856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661.8856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加大对直管公房配电消隐、全区物业管理等项目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550.000000万元,下降100.00%。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550.000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满足百姓住房需求,因为此项目为一次性项目,所以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8.895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3,798.895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3,798.8950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98.895083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798.8950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98.89508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市场租房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1.000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846.33798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9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933939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50000万元减少4.1160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410000万元减少2.410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9339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1.706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0.9339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2.640000万元减少1.70606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6199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69.39910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557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70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4.686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557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9760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8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1台,507.53970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54.9294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0年度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共计16个,每个项目资金额度基本都在500万元以上,涉及资金为总量超过29348.6617万元。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负责本区房屋市场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直管公房防汛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本区房屋拆迁管理、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分配等管理、管理权限内的房屋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

2020年度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共计13个,每个项目资金额度均在500万元以上,涉及资金为总量超过29313.0117万元,截止12月底共计完成支出17747.7119万元,完成率60.54%,其中没有完成的项目主要有:2020年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项目,石佛营大厅装修改造项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1.2020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项目: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0550万元,由于市住建委专项资金网上申请程序正在完善中,根据市住建委要求,目前采用纸质材料进行审批。区住建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提交的纸质资料进行了审查,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将根据后续项目申请进度予以拨付至相应资金监管账户。

2.石佛营大厅装修改造项目: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2176.3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工程开展过程中,已按合同约定向工程相关实施单位按时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1433.93万元;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况,导致石佛营大厅装修工程实际开工时间比计划的2020年5月上旬足足延迟了3个月时间;该楼地下一层不动产中心档案库房仍然无法确定搬移时间;三层不动产机房无法挪走且必须24小时不间断运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因施工噪音大,周边居民可能借噪音问题阻挠施工或索要扰民费等诸多困难。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和党委等各项资金、资产等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使支出、收入合法合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表。

1.2020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资金绩效自评表

2.第一管理所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

3.第二管理所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

4.第三管理所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

5.第五所管理所2020年绩效自评表

6.第六管理所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1

7.第六管理所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2

8.公租中心(日常维修)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

9.公租中心(设备更新)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

10.公租中心(物业费)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

11.住保中心2020年公租补贴自评表

12.住保中心2020年廉租补贴自评表

13.住保中心2020年市场租补贴自评表

14.资产中心2020年绩效自评表

15.石佛营大厅装修工程评价报告

1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经费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