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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6号)文件精神,设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内设12个科室;下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十房屋管理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十一房屋管理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第十二房屋管理事务所。

2.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房屋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制定本区保障性住房使用分配方案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政策指导工作。

(4)负责本区房屋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负责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

(5)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评估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区房管局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0588.08万元,比上年减少5697.15万元,下降5.36%。主要原因:保障房租金补贴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169.26万元,比上年减少5834.83万元,下降7.99%。

1.财政拨款收入66680.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05.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5.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4.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89.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73%。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6906.22万元,比上年减少5960.19万元,下降8.17%,其中:基本支出12296.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38%;项目支出54609.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968.52万元,比上年减少6186.22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保障房租金补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0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公共安全支出 11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教育支出 10.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 423.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378.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34%;卫生健康支出 818.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3%;城乡社区支出15644.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其中: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接诉即办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司法”(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18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18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部分培训改为线上培训。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7.86万元,2024年度决算42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2%。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初预算257.86万元,2024年度决算42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22%。主要原因:用于全局网络运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5503.51万元,2024年度决算4037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3%。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726.36万元,2024年度决算142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62.06万元,2024年度决算236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主要原因:用于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企业改革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211.7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2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1.58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去世人员抚恤。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0万元,2024年度决算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89.99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和保障房租金补贴。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29.21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49万元,基本与年初数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29.21万元,2024年度决算818.49万元,基本与年初数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993.47万元,2024年度决算1564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901.05万元,2024年度决算1547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主要原因:用于单位项目的基本运行。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2.42万元,2024年度决算92.29万元,基本与年初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0.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9500.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500.37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500.37万元。主要原因:用于贴息奖励资金、保障房租金补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2296.4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8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1.08万元减少31.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8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61.08万元减少3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86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76.42万元,比上年增加56.93万元,增加原因:单位机构改革,执法转隶,增加37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57.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4.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38.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共有车辆5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08.1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 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8)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9)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奖金。

(10)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5。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接诉即办”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北京市对朝阳区租金补贴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