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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

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文创实验区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文创实验区管委会)是区政府派出机构,加挂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简称广告园区管理办)牌子。文创实验区党工委与文创实验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为正处级。文创实验区党工委、文创实验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不含北京商务中心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文创实验区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

2.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以及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本区文化产业园区非公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文化产业人才管理服务的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创实验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关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工作安排。

2.会同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本区文化产业及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北京市文化产业政策在实验区内探索落地。

4.负责协调本区文化产业创新创业、产业融合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本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本区文化产业的重大课题调研、产业动态跟踪分析等工作。

6.负责本区文化产业品牌策划、对外宣传、招商引资和产业促进工作。

7.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文化产业空间资源转型升级和利用工作以及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等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的产业发展、财源建设工作。

8.负责798艺术区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产业促进和对外交流工作。

9.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文创实验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履职尽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和属地街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创实验区管委会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综合部、产业发展部、政策规划部、园区服务部、798艺术区管理服务办公室、党建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1家,为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6544.25万元,比上年增加1744.22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因单位涉改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519.86万元,比上年增加1732.90万元,增长11.72%。

1.财政拨款收入1649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9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5.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518.01万元,比上年增加1742.38万元,增长11.79%,其中:基本支出1387.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0%;项目支出15130.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9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741.81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因单位涉改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4.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2%;教育支出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 44.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963.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5%;卫生健康支出9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6%;城乡社区支出52.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40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4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区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经费。

2. “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2.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4.28万元。2024年度决算4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科技条件与服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4.28万元。2024年度决算4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48.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59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其中:“文化和旅游”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48.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59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5%。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51万元。2024年度决算3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9%。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62.51万元。2024年度决算15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98万元。主要原因:用于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78万元。2024年度决算9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108.78万元。2024年度决算9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7.“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8万元。2024年度决算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4%。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4年度年初预算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原因:责任规划师工作经费减少。“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原因:增加项目前期谋划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87.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7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0万元增加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3.5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随团赴法国开展文旅交流推介工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万元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4.2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24万元减少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车辆购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4.2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12.42万元,比上年增加40.6万元,增加原因:因单位涉改增加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02.6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执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文化领域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5

附件:

1.文创实验区管委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文创实验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3.文创实验区管委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4.文创实验区管委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5.北京市对朝阳区文化领域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