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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目前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下设22个科室、所、中心,主要负责本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共18个内设机构,4个参公事业单位。其中,18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科、预算科、国库科、财政监督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基本建设科、社保科、产业资金科、金融科、城乡财政科、采购办、综合科、会计科、法制宣传科、资产管理科、市政管理科。4个参公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绩效考评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财政监督检查所。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565.77万元,比上年减少564.31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收回预算及部门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65.77万元,比上年减少564.31万元,下降6.18 %。

1.财政拨款收入8565.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65.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65.77万元,比上年减少564.31万元,下降6.18 %。其中:基本支出5229.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05%;项目支出333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65.77万元,比上年减少564.31万元,下降6.18 %。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收回预算及部门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57.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7%;卫生健康支出323.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7%;教育支出2.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748.58万元,2024年度决算755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其中:

“财政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748.58万元,2024年度决算755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38.10万元,2024年度决算682.93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38.10万元,2024年度决算59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67万元。主要原因: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8万元。主要原因:安排退休干部去世丧葬费、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18.35万元,2024年度决算32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8.35万元,2024年度决算32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8%。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人员变动收回预算等。

4、“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24万元,2024年度决算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24万元,2024年度决算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6%。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政策,压缩非必要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29.2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5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92万元减少0.3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5.3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5.35万元。主要原因:因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随团出访英国、阿联酋等地交流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8万元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24万元减少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9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19.22万元,比上年增加19.67万元,增加原因:部分办公设备老化,导致机关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7.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956.6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社会保障和社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以及烈士褒扬金。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2024-305-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决算公开报表.pdf

附件2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3 重点支出项目(政策)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