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并接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依照京政发【2020】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精神,行使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旅游管理方面、能源运行管理方面、园林绿化管理方面以及疫情期间赋权的部分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区水务综合执法队有关事宜的通知》(朝编办【2024】28号)文件精神,撤销区水务综合执法队,所承担的全部职能和31名事业编制划入区城管执法局,增加区城管执法局职能:在职权范围内集中行使水务方面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按照朝阳区人民政府核定的对我局编制设置和组织构架的规定,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业务指导科、执法检查科、法制科、宣教科、执法信息中心、装备财务科共8个职能科室以及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执法四队、执法五队、执法六队共6个执法队。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222.27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7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务执法队整合到我局,相关人员、资金全部并入我局。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22.27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7万元,增长3.15%。
1.财政拨款收入7222.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2.2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222.27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7万元,增长3.15%,其中:基本支出54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72%;项目支出1753.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22.27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7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务执法队整合到我局,相关人员、资金全部并入我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 8.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科学技术支出141.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62.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卫生健康支出 376.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1%;城乡社区支出 6030.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49%;农林水支出3.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34万元,2024年度决算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34万元,2024年度决算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1.56万元,2024年度决算1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1.56万元,2024年度决算1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原因: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6.06万元,2024年度决算66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6.06万元,2024年度决算57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9%。主要原因: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减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2.66万元。主要原因: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0.09万元,2024年度决算37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0.09万元,2024年度决算37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4%。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727.18万元,2024年度决算603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727.18万元,2024年度决算603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务执法队整合到我局,相关人员、资金全部并入我局。
6、“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万元。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水务执法队整合到我局,相关人员、资金全部并入我局。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11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6.64万元减少41.5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3.6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63万元。主要原因:赴德国参加“城市环境秩序治理于执法质效提升”专题境外培训;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出国的会议、培训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01万元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4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4.63万元减少4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48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51.88万元,比上年减少14.32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3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72.7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4.机关运行经费: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1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