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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信息化科、综合管理科、农村科、投资科、能源工业科、服务业科(CBD统计科)、社会与科技科、人口与就业科、人事教育科和执法检查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统计调查中心和普查中心。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本区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制度。组织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审核和备案。

3.负责制定本区统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专项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全区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和调查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重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运行实施监测评价,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制定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和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区基层统计数据库网络。

7.负责本区统计人员的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8.指导和监督本区各街乡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及工作规范的执行。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64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13.43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实有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基本经费减少;同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4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13.43万元,下降4.39%。

1.财政拨款收入4645.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5.9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4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13.43万元,下降4.39%,其中:基本支出3202.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93%;项目支出1443.6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45.95万元,比上年减少213.43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实有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导致基本经费减少;同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减少,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5.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29%;教育支出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5%;卫生健康支出253.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2.35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

其中: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02.35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64万元,2024年度决算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64万元,2024年度决算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5%。主要原因:按照实际工作需求支出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2.09万元,2024年度决算38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82.09万元,2024年度决算37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3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4.56万元,2024年度决算25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4.56万元,2024年度决算25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202.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73万元减少7.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7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8.73万元减少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74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68.86万元,比上年减少12.98万元,减少原因: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在合理保障机关履职支出的基础上,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6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共有车辆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11.3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决算公开报表

2.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3.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五证合一”新增基本单位核实调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4.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