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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金盏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金盏乡(地区)实际,落实综合化、扁平化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求,整合乡(地区)党政机构及职责。另外,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对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10669.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5618.48万元,增长170.03%。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整建制农转非资金、区管超转人员生活补助4397.27万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0661.06万元,比上年增加195612.87万元,增长170.03%。
1.财政拨款收入306232.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48.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282.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2.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428.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3%。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0660.02万元,比上年增加195618.3万元,增长170.04%,其中:基本支出5982.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3%;项目支出304677.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6232.25万元,比上年增加191198.83万元,增长166.21%。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整建制农转非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48.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6.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公共安全支出102.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126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098.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9%;卫生健康支出 5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9%;节能环保支出 358.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城乡社区支出2663.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农林水支出 36307.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77.22万元,2024年度决算349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9.85%。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万元,2024年度决算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83%。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和社区(村)级统计站工作运行经费。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万元,2024年度决算210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42.08%。主要用于:区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经费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与监管专项补贴。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42万元,2024年度决算2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和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8.9万元,2024年度决算128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96%。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及基本保障、第一书记生活补助、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补贴等工作。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3万元,2024年度决算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及基本保障、第一书记生活补助、正常离任村党组织书记补贴等工作。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3万元。主要用于:接诉即办工作经费和市级社会建设资金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万元,2024年度决算10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0.67%。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34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补贴。
“司法”(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万元,2024年度决算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3%。主要用于:司法案件调节补助。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54万元,2024年度决算1262.4万元。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61.6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54万元,2024年度决算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主要用于:干部培训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7.89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02万元。主要用于:三馆免费开放补助和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9.87万元。主要用于:创城工作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83.65万元,2024年度决算609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5万元,2024年度决算33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5.95%。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工资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140.44万元,2024年度决算365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6%。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人员工资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在此科目列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33.24万元,2024年度决算7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85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95%。主要用于:街乡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和促进就业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9万元。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抚恤、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5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市属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等。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7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残疾人工作经费等。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5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99万元。主要用于:援派人才经费等。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5.72万元。主要用于:“两节”送温暖慰问、平原地区万亩造林工程等工作。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61.87万元,2024年度决算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58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等。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2.29万元,2024年度决算8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主要用于:病媒消杀经费。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68万元,2024年度决算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社区村计生专干补贴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28.9万元,2024年度决算4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94.94万元,2024年度决算35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8%。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9.5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补助。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94.94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主要用于:垃圾分类清运服务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669.24万元,2024年度决算266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3.51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12.1万元,2024年度决算8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和街区控规编制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33.63万元,2024年度决算53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主要用于:绿化养护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338.48万元,2024年度决算3630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21%。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220.47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7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6%。主要用于:民生家园建设、乡域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村级公益事业补助、村邮员补贴、雨污分流、乡管沟渠管护、高标准农田、功能疏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等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16.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绿流转养护经费、郊野公园养护等工作经费。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8.01万元,2024年度决算636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5.45%。主要用于:于园林绿化非常规水源灌溉、移民补助等水利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2344.0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保障经费、功能疏解、城乡结合部重点村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28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55228.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34%;农林水支出1.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5228.47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5228.47万元。主要原因:用于整建制农转非资金等相关费用。
2、“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4万元。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4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基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2.02万元。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2.02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补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982.0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8.0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9.99万元减少1.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7万元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8.0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8.22万元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8.0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调减公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65.16万元,比上年增加26.3万元,增加原因:行政运行成本有所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7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42.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7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35.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88.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3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079.7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国家安全(款)其他国家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支出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期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补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制造业(项):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