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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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
高碑店乡设书记1名,乡长1名,乡人大主席1名,副职领导9名,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纪检监察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等9个职能科室。下属5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拆迁现场管理、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监督、小区物业管理指导检查以及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节水用水、环保和防空减灾等工作。
8、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监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秩序。
9、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突发事件。
10、负责推进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11、保障少数民族、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3、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14、负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0630.47万元,比上年增加 19,792.23万元,增长38.93%。主要原因:2024年开展了整建制农转非工作。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0583.44万元,比上年增加 19,778.95 万元,增长38.93%。
1.财政拨款收入69995.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647.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7.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48.4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8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3%。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0630.47万元,比上年增加 19,839.25 万元,增长39.06%,其中:基本支出5426.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8%;项目支出65204.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995.65万元,比上年增加 19,368.37万元,增长38.26%。主要原因:2024年开展了整建制农转非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47.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3.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1%;公共安全支出47.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教育支出5.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6.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15%;卫生健康支出660.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3%;节能环保支出421.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城乡社区支出2709.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7%;农林水支出17763.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70%;住房保障支出4064.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05.52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
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2.20万元,2024年度决算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18%。主要原因:开展了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政府办公厅(室)(款)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8.40万元,2024年度决算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0%。主要原因:开展了区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工作。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0.91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78.89万元,2024年度决算159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3%。主要原因:村“两委”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资金。
“宣传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4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3万元,2024年度决算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42万元,2024年度决算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4.50万元。主要原因:用于接诉即办工作以及社会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06万元。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06万元。主要原因:文明引导员补贴。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2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2万元。主要原因:培训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01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1万元。主要原因:三馆一站补助。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0.00万元。主要原因: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159.04元,2024年度决算13066.04万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2.86万元。主要原因: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535.29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4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9%。主要原因: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4.58万元,2024年度决算558.3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4万元,2024年度决算5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0.02%。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91万元。主要原因:义务兵优待工作。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12万元。主要原因:政策性农转居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工作。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90万元。主要原因: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以及残疾人职业康复站运转工作。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5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00%。主要原因:临时救助工作。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20万元,。主要原因:援派人才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10.99万元。主要原因:高碑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方家村小区)工作。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72.43元,2024年度决算660.66万元。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61万元。主要原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工作。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1.19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主要原因:工作内容调整导致。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50万元,2024年度决算7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7%。主要原因:独生子女父母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79.74万元,2024年度决算39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2%。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0.72元,2024年度决算421.90万元。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1.18万元。主要原因: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工作。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0.72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6%。主要原因:垃圾分类工作。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396.64元,2024年度决算2709.28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37.72万元,2024年度决算10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主要原因:责任规划师项目评审后,降低了对于该项目的预算。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30.93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24%。主要原因:国贸桥和国家会议中心至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主要道路(朝阳段)沿线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工作。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112.41元,2024年度决算17763.24万元。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112.41万元,2024年度决算61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民生家园建设等工作。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04万元。主要原因:政策绿土地流转费、养护等工作。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56万元。主要原因: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市级补助等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1188.17万元。主要原因: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综合发展保障等工作。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元,2024年度决算4064.49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064.49万元。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4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29345.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9%;农林水支出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345.07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345.07万元。主要原因:整建制农转非工作。
2、“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30万元。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30万元。主要原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万元。其中:
“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6万元。主要原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补贴工作。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26.1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7.9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64万元减少5.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2万元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9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22万元减少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94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68.06万元,比上年增加53.00万元,增加原因:因本年机关工作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3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90.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共有车辆2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81.5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教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删除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