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来广营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地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办字[2020]21号),设立中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来广营地区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来广营地区办事处)。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服务功能、职责任务实际,对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优化,综合设置为5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部门职责
(1)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②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④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⑤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⑦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⑧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③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⑤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⑦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⑧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5839.68万元,比上年增加1279.21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了功能疏解专项资金、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等。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467.74万元,比上年增加1313.79万元,增长2.98%。
1.财政拨款收入45389.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16.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72.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78.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48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4万元,增长2.94%,其中:基本支出6640.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6%;项目支出3884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38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272.62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了功能疏解专项资金、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16.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9.90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2%;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64.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教育支出 7.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7.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353.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62%;卫生健康支出 860.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节能环保支出 599.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城乡社区支出 2895.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8%;农林水支出15651.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48%;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 57.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59.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6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1%。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8%。主要原因:增加区人大工作研究会课题经费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6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1.67%。主要原因:增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与监管专项补贴(第二批)支出。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3.6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57.7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7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5%。主要原因:增加村“两委”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资金(区级)支出。
“宣传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0%。主要原因:公共文明引导员夏季防暑降温饮料经费减少支出。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30万元,2024年度决算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2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2024年市级社会建设资金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4.95万元。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4.9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文明引导员补贴支出。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主要原因:减少培训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7.10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1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共事务协管经费-文明引导员补贴、三馆一站补助(市级)、(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支出。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8.9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护国天仙圣母庙防洪安全改造工程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朝阳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500.11万元,2024年度决算1435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2%。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61万元,2024年度决算27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1.80%。主要原因:增加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750.26万元,2024年度决算1270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4%。主要原因:增加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经费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31.30万元,2024年度决算7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44万元,2024年度决算24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39%。主要原因:增加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支出。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3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去世人员经费、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8.5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区民政局60岁(含)以上具有本区户籍的空巢、低收入老年人和其他有突出需求老年人“两节”送温暖经费、政策性农转居人员生活补贴等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5.4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街乡残疾人工作经费、残疾人职业康复站运转经费、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支出。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00%。主要原因:增加街乡级救助金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6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援派人才经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3.9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朝阳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计划-朝阳区2016年度平原地区绿化建设工程工程、重点人稳控工作经费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63.69万元,2024年度决算86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74.45万元,2024年度决算32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6%。主要原因: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14万元,2024年度决算4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7%。主要原因:增加独生子女父母经费、区卫健委“两节”送温暖经费等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7.10万元,2024年度决算45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中医药文化场景建设经费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84.39万元,2024年度决算59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7%。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一级严控区及重点街乡扬尘精细化治理支出。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84.39万元,2024年度决算59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1%。主要原因:增加2023-2024年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52.49万元,2024年度决算289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06.4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3%。主要原因:减少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城市协管员、公共服务配套-农村地区-来广营乡北苑中街社区文体活动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18.04万元,2024年度决算172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主要原因:结合基本事业费-绿化养护项目具体支出方向和投入领域,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680.81万元,2024年度决算1565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37%。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609.41万元,2024年度决算659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8%。主要原因:结合基本事业费-绿化养护项目具体支出方向和投入领域,进一步规范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促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960.1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郊野政策绿养护经费(市补)、政策绿养护经费(区补)、政策绿养护经费(市补)、政策绿土地流转经费(市补)郊野政策绿土地流转经费(市补)等支出。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1.4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主要原因:减少河长制工作经费剩余考核资金、乡管沟渠管护资金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39.4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产业发展保障经费、非首都功能疏解——2024年功能疏解专项资金、非首都功能疏解——2024年市级治理类街乡整治提升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92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7.9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来广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北苑5号院2区)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8872.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872.31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872.3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来广营乡北湖渠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朝阳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计划-基金-朝阳区2016年度平原地区绿化建设工程、郊野政策绿养护经费(区补)、郊野政策绿养护经费(市补)、非首都功能疏解——功能疏解专项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640.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84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63万元减少10.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66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66万元。主要原因:因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国际旅费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3万元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1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00万元减少10.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购置新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18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23.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78万元,增加原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共有车辆1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82.3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1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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