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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燕保·汇鸿家园老年公租房剩余房源面向朝阳区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日期:2018-04-19 11:13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精神,现将我区已公开配租的燕保•汇鸿家园(老年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剩余房源,面向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朝阳区户籍备案家庭,采取“实时配租”方式进行配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个项目,房源共计23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备注:1.燕保•汇鸿家园老年公租房项目房源无燃气。

    2.房源的套型是按照政策规定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3. 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但须另行承担供暖费、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公租房租金补贴对另行承担费用不予补贴。

    二、意向登记

    (一)登记范围

    该项目面向2018年4月20日(含)前取得市级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的朝阳区轮候家庭,且家庭成员全部在60周岁(于2018年4月26日(含)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24日9:00--2018年4月26日17:00(共3日)。

    (三)登记方式

    网络登记为本次实时配租的唯一登记方式,登记网站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phc.com.cn/,下同)。

    登记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并登陆后,点击“业务办理”—“实时配租”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操作手册(附件2)。

    对于网络登记操作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公租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四)登记标准

    申请常营汇鸿老年公租房:单人户只能选择小套型进行登记;两人户只能选择大套型进行登记。

    (五)登记注意事项

    1.一个家庭只可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可再参加本次配租活动。

    2.未在指定时间内网络登记的备案家庭不纳入本次配租范围。

    3.廉租住房资格备案家庭在登记上述项目时,须先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申请,获得备案资格后,方可进行登记。

    4.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登记家庭资格正在变更中或正在办理其他住保业务,则系统可能出现无法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情况。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无法网络登记的家庭,可在规定的协助登记受理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三房”轮候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备案时间以原保障性住房资格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六)排序规则

    1.系统排序规则

    登记家庭登记的房源按照套型分别排序,具体选房顺序由登记系统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登记同一套房源的,按照备案时间排序,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登记同一套房源且备案时间相同的家庭,按照网络登记时间排序,登记时间早的排序在前、登记时间ce="Times New Roman"> 2.注意事项

    (1)登记家庭只可在本次配租项目中,选择符合登记标准的唯一房源进行登记。

    (2)每套房源可接受10个登记家庭的网络登记。

    (3)登记系统会按照排序规则,实时更新各房源登记家庭的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排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结果。

    (4)登记期间登记家庭可对登记房源进行修改,登记结束(4月26日17:00)后不可再更改。网络登记结束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结果,后续复审与入住工作将依据该顺序进行。

    (七)登记结果公示

    本次实时配租网络登记结果将于2018年5月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fgj.bjchy.gov.cn/)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核

    本次实时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朝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轮候期超过一年的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将根据项目入住时间来确定。登记套型与本公告登记标准相一致,且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产权单位可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登记套型与本公告登记标准不一致的,此次实时配租网络登记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四、办理入住

    根据本次实时配租网络登记结果,项目产权单位将通知排序在首位且复核通过的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如遇排序靠前的家庭因自愿放弃等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的,项目产权单位将按照排序通知后续家庭办理入住手续。预计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办理入住工作。入住工作结束后,本次实时配租网络登记过程中取得的顺序号自动失效。

    五、租金缴纳及租金补贴相关规定

    (一)租金缴纳方式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二)租金补贴相关规定

    1.供暖费由承租家庭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中不对供暖费予以补贴。

    2.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3.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4.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 其他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64186113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010-881508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 1. 燕保•汇鸿家园项目房源简介及户型图

    2. 实时配租网络登记操作手册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