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2020年开展对街道、地区(乡)办事处依法落实教育责任督导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地区(乡)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强区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依据国家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形势及本区实际,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街道、地区(乡)办事处(以下简称街乡)依法落实教育责任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以下简称“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作进一步修订。现结合修订后的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就2020年朝阳区街乡依法落实教育责任督导考核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区教委主任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 组 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督导与评估监测科,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结果整理报送工作。
二、督导考核评价内容
(一)依据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重点考核各街乡积极推进落实朝阳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情况;
(二)考核各单位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教育支持的情况。
三、督导考核评价方式及结果使用
(一)考核评价方式
按照区绩效办要求,2020年督导考核评价工作采用百分制计分。过程管理评分,占总分值的20%,用于日常考核各街乡落实教育责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评分,占总分值的80%,用于年终考核落实教育责任工作完成情况。
1.过程管理评分
部门日常考核:由区教委、教育督导室组织安全稳定科、规划建设科、学前教育科、基础教育一科、基础教育二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德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督导与评估监测科、政策研究和法制科重点就各街乡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教育支持的情况开展评价。根据各街乡完成落实教育责任相关工作情况和提供过程性材料情况评分。 通过日常考核评价,促进部门间的工作联动,督促业务工作落实。
责任区随访督导:以4个街乡责任区为单位,加强对各街乡日常落实教育责任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工作。通过互联网、电话等随访方式,了解各单位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朝阳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等方面的工作动态、需求,掌握街乡本年度督导考核评价内容完成进度。
2.任务完成情况评分
区教委组织督评组依据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重点就各街乡积极推进落实朝阳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情况,对街乡进行集中考核。督评组通过集中查阅各街乡工作档案,听取年度工作集中汇报等方式,对各街乡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评价。
(二)考核结果使用
督导考核结果经区教委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区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将街乡落实教育责任情况纳入到2020年度朝阳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四、工作安排
(一)5-6月,研究修订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制定2020年督导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二)6-7月,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对街道、地区(乡)办事处依法落实教育责任督导考核评价的工作通知》,对2020年督导考核评价工作进行部署。
(三)7-11月,各单位组织学习、领会评价指标内容和要求,分解任务,依据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落实工作;同时开展好过程性自查,完善自查组织机构,制定自查计划,网上填写《自查工作手册》,并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传电子平台的准备工作。
(四)9-10月,以街道、地区(乡)责任区为单位,组织开展责任区随访督导活动。4个责任区结合考核工作进度,通过互联网、电话等随访方式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并指导相关工作。
(五)11月16日前,各街道、地区(乡)完成《自查工作手册》的报送工作。
(六)11-12月,组织档案查阅、集中听取汇报,完成年度督导考核评价工作(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12月底,完成全区各街道、地区(乡)的年度督导考核评价结果的报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要组织学习领会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精神,完善单位自查工作机构,制定自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清晰职责,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到人。
(二)要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做到边查、边改、边建。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协调会加以解决,不断改进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三)要实事求是填写《自查工作手册》,做到内容详实、数字准确、行文规范、按时报送。
附件:1.2020年街道、地区(乡)经常性督导责任区划分一览表
2.2020年朝阳区街道、地区(乡)依法落实教育责任督导考核评价指标及测评要点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