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指导意见,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配合市人才工作局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开展2019年《支持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计划》需求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主要调查收集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对引进人才的需求。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外上市的重点企业;
2.成立10年以内(到2019年1月1日)且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企业;
3.技术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成果丰富且市场前景巨大的前沿技术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其中,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
4.其他创新型企业。
二、人才条件
参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结合用人需求如实申报,不限制数量名额。
三、工作组织
1.归口申报。各区经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创新型企业的需求申报工作,组织填写《引进人才需求统计表》,并对人才引进对象进行初核和筛选。 8月9日前,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汇总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报送的引进人才需求进行汇总,经审核后报送市人才工作局。
如有意申报,请于8月9日前, 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与电子版(邮箱:xxbcyk@bjchy.gov.cn)一并报送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佩佩、卫鹏
联系电话:65099903、65099904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指导意见,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配合市人才工作局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开展2019年《支持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计划》需求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主要调查收集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对引进人才的需求。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外上市的重点企业;
2.成立10年以内(到2019年1月1日)且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企业;
3.技术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成果丰富且市场前景巨大的前沿技术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等。其中,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应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
4.其他创新型企业。
二、人才条件
参照《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结合用人需求如实申报,不限制数量名额。
三、工作组织
1.归口申报。各区经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创新型企业的需求申报工作,组织填写《引进人才需求统计表》,并对人才引进对象进行初核和筛选。 8月9日前,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汇总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报送的引进人才需求进行汇总,经审核后报送市人才工作局。
如有意申报,请于8月9日前, 将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与电子版(邮箱:xxbcyk@bjchy.gov.cn)一并报送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佩佩、卫鹏
联系电话:65099903、65099904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