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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4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6号)要求,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单位4个,其中1个局本级(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3个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北京市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

6、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

14、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落实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7、贯彻落实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07人,实有人数661人;事业编制326人,实有人数30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4,390.81万元,比上年增加3,497.47万元,增长5.7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510.55万元,比上年减少2,381.55万元,下降4.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10.5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613.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720.56万元,增长33.52%,其中:基本支出31,232.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9.88%;项目支出31,380.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0.12%。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349.42万元,比上年增加7,726.67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9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84.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96%;公共安全支出3,385.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1%;教育支出19.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4.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95%;卫生健康支出2,042.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12.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1,884.2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630.98万元,下降34.70%。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9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工作。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3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1,480.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634.40万元,下降35.13%。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等方面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01.1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3万元,增长0.28%。主要用于接诉即办和大型活动保障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385.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85.07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385.0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85.0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市场领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9.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28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19.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28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干部培训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3,754.5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395.39万元,增长273.5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358.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58.13万元,下降1.7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71.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1.5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的抚恤金发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0,324.4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381.95万元,增长590.72%。主要用于功能疏解、食品安全监测、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042.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67.53万元,下降11.5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042.4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67.53万元,下降11.5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512.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113.28万元,下降21.29%。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1,512.9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113.28万元,下降21.29%。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232.5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9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1.3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31万元减少111.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1.94万元减少11.9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21.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21.37万元减少10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21.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21.37万元减少100.0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47.40992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5.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73.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3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52台,2,164.6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418.5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本部门职能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6号)要求,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内设40个科室(含工会),44个基层监管所, 1个综合执法大队和9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707人,实有人数661人;事业编制326人,实有人数301人。

2、部门职能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

(6)、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

(14)、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落实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7)、贯彻落实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预算执行及项目管理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预算收入总额为643,908,101.8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基本经费预算收入312,499,716.94元,项目经费预算收入331,408,384.95元。总支出626,133,337.26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27,869.36元,项目支出313,805,467.90元),当年结转经费17,774,764.63万元(其中基本经费结转171,847.58元,项目经费结转17,602,917.05元)。全年预算执行率97.24%(其中基本经费执行率99.95%,项目经费执行率94.69%)。全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了收支平衡,执行率及执行进度较好,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保障的局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部门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朝阳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朝阳区营商环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产出指标、效果指标、资金执行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对营商环境的影响等方面,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全面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对2021年度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0个,涉及金额28508.492万元,总执行率达97.99%,项目总体评价达到了预期效果,本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较好。

(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关键在于要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整改,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建议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建立更加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食品安全监测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其他项目自评表详见附件。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表1-11)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3)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4)

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5)

附件6-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6)

附件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7)

附件8-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8)

附件9-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