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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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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朝阳区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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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周期 |
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单位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 |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按主体、对象随机 | 排污单位、建设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移动执法系统中污染源:重点污染源抽查基数为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确定的排污单位数量;一般污染源抽查基数为全区除重点监管对象和特殊监管对象的排污单位数量;特殊监管对象抽查基数为上一年度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被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的,以及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排污单位数量。建设项目:在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生态环境部及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且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所有建设项目(涉密项目除外) | 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建设项目每月抽查比例≥9%;一般污染源和一般建设项目每月抽查比例为执法人员与被抽查单位2:1;特殊污染源每月抽查比例≥5% | 按月抽查 |
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按主体、对象随机 | 排污单位、建设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按月抽查 | |||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 |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按主体、对象随机 | 排污单位、建设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按月抽查 | |||
车辆企业大户的车辆排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按主体、对象随机 | 车辆企业大户的车辆 | 本区注册10辆车及以上的企业大户 | 结合分级分类专项执法等工作开展 | 按月抽查 |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车辆检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 |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 按主体、对象随机 | 全市范围内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 | 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 | 对辖区内10家检验机构开展执法检查 | 按月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