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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严查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农村系统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执纪,切实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根据农村系统信访举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专题研究分析,明确重点问题,不断加强农村基础工作,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大查信办案力度,有效预防农村系统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的发生。
上半年,农工委共处理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市区组织部门转来信件28件,农村基层自查立案7件。上半年农村系统还抽调40余人次协助区纪委查办相关案件。
农村地区根据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农村系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认真初核,指导各乡、农口各直属单位做好初核案件的办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协作片组”办案机制,加强诫勉谈话和教育提醒,深入治理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违反市、区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在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农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强化查信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农村地区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败坏党风党纪行为不迁就、不放纵,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今年年初,农工委以落实“三严三实”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村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确定了乡、村经济活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
4月份,农工委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经济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朝农发〔2015〕8号)及督查方案,成立了以农工委书记、农委主任、农经办主任为组长的开展村级经济活动专项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重点规范村级资源使用问题、规模以上工程项目管理问题、集体资金使用与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村级印章五个重要方面。同时,6月份开始展开乡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通过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等突出问题。
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约,农工委制定了“1+4”文件,即《朝阳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朝农发﹝2014﹞10号),同时,配套制定了《朝阳区关于发挥乡纪委委员基层工作作用的意见》、《朝阳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勤政约谈制度》、《朝阳区农村基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朝阳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从而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提高其勤政廉政、依法履职能力。
今年,我区在农村地区处级干部和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中开展了“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又扩到19个乡在编在岗全体公职人员(包括行政编和事业编人员)及各村“两委一社”全体成员,摸清乡、村干部本人及家属在我区承租(包)集体土地资源的底数。从而不断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农村系统将着重在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政策水平上下功夫,通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项培训、以案代训,加强案例与法规的结合适用,全面提升农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受理、线索排查、案件检查、案件定性与量纪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达到具备独立办案、独当一面的能力。
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系统“协作片组”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办案合力。同时针对农村问题线索加强筛查、及时初核,涉嫌违纪违法及时予以立案调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纪在法前”。
上半年,农工委共处理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市区组织部门转来信件28件,农村基层自查立案7件。上半年农村系统还抽调40余人次协助区纪委查办相关案件。
农村地区根据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农村系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认真初核,指导各乡、农口各直属单位做好初核案件的办理。同时进一步完善“协作片组”办案机制,加强诫勉谈话和教育提醒,深入治理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违反市、区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在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
农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线索排查机制,强化查信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农村地区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败坏党风党纪行为不迁就、不放纵,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今年年初,农工委以落实“三严三实”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村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确定了乡、村经济活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
4月份,农工委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经济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朝农发〔2015〕8号)及督查方案,成立了以农工委书记、农委主任、农经办主任为组长的开展村级经济活动专项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重点规范村级资源使用问题、规模以上工程项目管理问题、集体资金使用与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村级印章五个重要方面。同时,6月份开始展开乡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通过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等突出问题。
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约,农工委制定了“1+4”文件,即《朝阳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朝农发﹝2014﹞10号),同时,配套制定了《朝阳区关于发挥乡纪委委员基层工作作用的意见》、《朝阳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勤政约谈制度》、《朝阳区农村基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朝阳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从而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提高其勤政廉政、依法履职能力。
今年,我区在农村地区处级干部和村“两委一社”主要负责人中开展了“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又扩到19个乡在编在岗全体公职人员(包括行政编和事业编人员)及各村“两委一社”全体成员,摸清乡、村干部本人及家属在我区承租(包)集体土地资源的底数。从而不断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下一步,农村系统将着重在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政策水平上下功夫,通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专项培训、以案代训,加强案例与法规的结合适用,全面提升农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受理、线索排查、案件检查、案件定性与量纪等方面的业务知识,达到具备独立办案、独当一面的能力。
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系统“协作片组”办案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办案合力。同时针对农村问题线索加强筛查、及时初核,涉嫌违纪违法及时予以立案调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纪在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