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出证
【事项名称】
守法出证
【法律依据】
《北京市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出证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下载
【申请条件】
可以申请出证的事项
1、企业或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级以上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需要出具证明的;
2、企业上市需要出具证明的;
3、企业向社会融资发行债券需要出具证明的;
4、企业到外地投标需要出具证明的;
5、其他依据有关规定需要申请出证的。
【办理材料】
一、企业首次办理1、需携带材料
初次需携带《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2、需领取材料
《企业守法出证办理须知》、《出证申请表》、《书面审查表》、《授权委托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查函》。
3、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查函》交到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函》。
二、申请材料清单
1、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出证的相关依据(出证原因的书面材料,由券商、律师事务所、上市培育指导办公室或公司董事会出具);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3、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4、职工名册(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提供,不能缺项)、出证期间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财务部门制作的工资发放明细,现金发放应有领取人员签字,银行打卡应提供转账手续);
5、附:《出证申请表》、《书面审查表》、《送达信息确认书》。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一层103室
【办理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
【办理时间】
出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每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7点30分。星期五,每日上午9点至12点。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流程】
(一)、材料初审
1、初审人员:大队法制组人员
2、初审内容: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表格填写是否规范。
(3)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初审合格接收材料。
4、初审不合格退回企业补充材料,待合格后接收材料。
(二)查询违法记录
1、在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案件系统中查询企业在出证期间是否有违法记录。
2、有违法记录的企业,退回企业提交的出证材料,不予出具《守法证明》。
3、无违法记录的企业,报大队领导和局领导审批后,出具《守法证明》。
(三)、守法出证审核
1、审核人员:监察大队主管队长和大队队长
2、审核内容:(1)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受理程序是否合法;(3)受理文书是否齐全;
3、审核文书: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守法出证呈批表1份,主管队长和大队队长签字,受理部门留存。
(四)、守法出证审批
1、审批人员:朝阳区人力社保局主管局长
2、审批内容:(1)初审、审核程序是否合法;(2)整体把握审批企业是否存在违规风险,是否需要再次核查。
3、审批文书: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守法出证呈批表1份,主管局长签字,受理部门留存。
六、守法证明送达
1、时间:自接收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方式:现场送达。
3、程序:企业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受理部门,领取《守法证明》,并在登记表上签收。
4、材料: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守法证明》2份,1份申请单位留存,1份审批单位留存。
【联系电话】
010-8536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