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一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三 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1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发展改革委机构编制的通知》,内设2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综合科、投资科、产业促进科、区域协同科、资源环境管理办公室、价格科、营商环境科、功能疏解科、人口调控科、党建科、财源建设科、金融产业协调科、评估督导科、公共服务科、风险防控科、金融环境建设科、金融监管科、应急打非科。下属4个单位,分别为朝阳区价格认证中心、朝阳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朝阳区疏解调控发展运行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草案。
(二)提出本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政策,牵头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代区政府按权限组织制定、调整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牵头推进本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计划和方案。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本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统筹本区企业“服务包”工作。
(六)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本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本区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
(七)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统筹基本建设和区域开发项目安排,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备案、核准、审批、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统筹重大项目推进。统筹本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工作。
(八)组织拟订本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参与管委会产业发展。
(九)加强本区重点产业研究分析,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战略,组织推进本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功能疏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跟踪研判涉及本区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粮食管理工作。牵头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有关工作,组织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研究提出财源建设长效机制和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财源建设工作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做好重点问题的研究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街乡财源建设提供支持服务,做好与驻区重点纳税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市委以及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负责本区金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金融局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有关本区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落实本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推动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
(十五)统筹本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90人,实际83人;事业编制76人,实际64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做好“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建言献策活动;二是坚持稳中求进,以加强统筹管理实现经济稳定增长,高频开展经济运行调度,全力挖潜财政收入增量,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加快动能转换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强化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建设,提升金融业发展质效,有序推进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发展活力,加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新一轮改革,充分发挥“服务包”机制作用,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五是坚持重大战略落实,以全方位合作深化区域协同,坚持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成“疏整促”各项年度任务目标,助力“新两翼”建设,拓展与津冀地区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845442.172044万元,比2024年845602.711614万元减少160.53957万元,下降0.02%。下降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45442.172044万元,比2024年845602.711614万元减少160.5395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050.74843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0.60%,比2024年3290.659417万元增加1760.08902万元,增长53.49%,增长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及随工作年限增长的薪级工资调整等因素,部门人员增加,预算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840391.423607万元,比2024年842312.052197万元减少1920.62859万元,下降0.23%,下降原因为: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个给个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05847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3955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91224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96026万元减少0.048013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9.8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9.893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7.45万元增加2.4436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增加。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36.51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33.51582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199.6078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10220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000万元,支出180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汽车12辆,205.9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4。2025年,北京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3个,详见附件13(注:取数范围是只提取项目支出,不含基本支出)。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4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人口调控专项资金”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8.03分,绩效级别为“中”。
十三、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3.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