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京朝办字〔2021〕17号),设立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内设十三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数据分析科、考核评价科、督办科、运维保障科、诉求处置科、市民热线一科、市民热线二科、市民热线三科、网格管理一科、网格管理二科、研究室、人事科。根据《关于区城管指挥中心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21〕100号),下属1个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市民热线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本区市民热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161.73万元,比上年减少291.95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编外人员在职人数减少造成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61.73万元,比上年减少289.45万元,下降5.31%。
1.财政拨款收入516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6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61.73万元,比上年减少291.95万元,下降5.35%,其中:基本支出2977.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7.68%;项目支出2184.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2.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61.73万元,比上年减少289.35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编外人员在职人数减少造成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2%;教育支出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42.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16%;卫生健康支出217.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2%; 城乡社区支出3879.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80.86万元,2024年度决算59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8%。
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61.48万元,2024年度决算3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社会工作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19.38万元,2024年度决算16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主要原因:增加了接诉即办新媒体内容制作工作。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接诉即办宣传工作。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68万元,2024年度决算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68万元,2024年度决算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2.82万元,2024年度决算4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其中: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82万元,2024年度决算4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40.22万元,2024年度决算4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0.22万元,2024年度决算3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产业发展工作。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27.73万元,2024年度决算21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7.73万元,2024年度决算21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745.46万元,2024年度决算387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745.46万元,2024年度决算387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主要原因:增加了城市公共服务岗位安置网格员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977.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36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42万元增加1.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5.3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5.3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1人次因公出国(境);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本年1人次赴英国埃及开展招商引资、文旅产业及使馆区建设等领域国际合作工作。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93万元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49万元减少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0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77.49万元,比上年减少19.15万元,减少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机关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反映初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障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1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我单位无转移支付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