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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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建外街道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朝办字[2019]77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下属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市民活动中心。
办事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245.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88.39万元,下降8.94%。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减少功能疏解等项目支出规模;较上年度删减部分支出项目,如集中隔离工作经费完成,2024年无相关支出。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32.56万元,比上年减少1,886.45万元,下降8.97%。
1.财政拨款收入18,85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5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80.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7%。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106.88万元,比上年减少1,909.95万元,下降9.09%,其中:基本支出5,6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41%;项目支出13,486.8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51.73万元,比上年减少2,124.77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减少功能疏解等项目支出规模;较上年度删减部分支出项目,如集中隔离工作经费完成,2024年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2.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7%;公共安全支出24.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教育支出2.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6.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55%;卫生健康支出527.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0%;节能环保支出132.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0%;城乡社区支出5,793.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3%;农林水支出133.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1%;住房保障支出275.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06.08万元,2024年度决算82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
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20万元,2024年度决算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1%。主要用于:大代表课题经费。
“统计信息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11.32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按照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690.92万元,2024年度决算68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主要用于:社区居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统战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64万元,2024年度决算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工作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6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5万元,2024年度决算2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0.00%。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46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补贴。
“司法”(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82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82万元,2024年度决算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5%。主要用于:专题培训及提升培训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97万元,2024年度决算10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5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97万元,2024年度决算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5.05%。主要用于:文明引导员工资。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0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区应急保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675.98万元,2024年度决算11,0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04%。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21万元,2024年度决算3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4.86%。主要用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963.21万元,2024年度决算4,6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3%。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91.19万元,2024年度决算68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37万元,2024年度决算29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7.97%。主要用于: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4万元。主要用于:“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4.7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康复,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临时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00万元,2024年度决算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9%。主要用于:街道临时救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263.5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等事务。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17.32万元,2024年度决算52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1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28万元,2024年度决算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8%。主要用于: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开展病媒消杀工作,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06万元,2024年度决算5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1%。主要用于:辖区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失独家庭补助、计生宣传员、计生专干补贴等开支。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2.98万元,2024年度决算41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按照街道实际人数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9.78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4%。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4万元。主要用于:煤改电设备维护费。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9.78万元,2024年度决算12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597.46万元,2024年度决算5,79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0%。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331.76万元,2024年度决算5,52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5%。主要用于:办事处运转经费、综治中心治理经费、民生保障等。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5.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49万元,2024年度决算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6%。主要用于:小微城市公共空间城市改造项目经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9.2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0%。主要用于:自管小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项目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43%。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8.0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环境建设管理、功能疏解项目。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按照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其他水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10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5.68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5.68万元。主要用于:建外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20.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0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0.60万元减少5.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3.8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3.83万元。主要原因:赴国外开展友城交流交往及招商引资;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交通、住宿、餐饮、翻译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1万元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24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万元减少6.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2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62万元,比上年减少27.89万元,减少6.42%,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0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外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720.1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指用于教育的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的经常费用、国家的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等。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网络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及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建外街道办事处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