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挂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市民活动中心,挂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党群活动中心牌子。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街道综治中心牌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
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551.73万元,比上年减少2556.07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30.52万元,比上年减少2541.97万元,下降14.07%。
1.财政拨款收入15493.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3.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37.1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32.59万元,比上年减少2540.99万元,下降14.06%,其中:基本支出4259.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42%;项目支出11273.3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93.41万元,减少2551.77万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3.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6%;公共安全支出23.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教育支出6.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9.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67%;卫生健康支出431.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8%;节能环保支出153.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9%;城乡社区支出4841.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25%;农林水支出25.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39.34万元,2024年度决算50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2%。
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1.6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27万元,2024年度决算1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19.14万元,2024年度决算4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各项干部、群众活动。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57万元。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5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公共安全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万元,2024年度决算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万元,2024年度决算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7.45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7.46万元。主要原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9.99万元。主要原因:发放文明引导员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929.88万元,2024年度决算939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17%。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410.06万元,2024年度决算384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2%。主要原因:社区机构运转、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社工社保。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2.03万元,2024年度决算52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7%。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1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8.95%。主要原因:当年安排发放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49万元。主要原因: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5.6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5.7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残疾人工作、温馨家园运转和职康运转。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91.8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环境整治提升、公益事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6、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81.07万元,2024年度决算4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6%。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11万元,2024年度决算3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送温暖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05.92万元,2024年度决算31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7、 “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3.26万元,2024年度决算1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3.26万元,2024年度决算15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789.77万元,2024年度决算488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276.81万元,2024年度决算446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市协管员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万元,2024年度决算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0.96万元,2024年度决算3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本事业费保洁、绿化支出、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9.1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民生家园建设、老积极分子人员经费、街道临时救助。
9、 “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2024年环境建设管理补助资金。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1万元,2024年度决算1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0.6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调控资金相关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5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2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66万元减少13.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1万元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23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万元减少1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23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09.42万元,比上年增加33.50万元,增加原因:办公楼开展正常维修改造,保障正常运行。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香河园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058.0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应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
四、北京市对朝阳区XX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