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东风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包含1家行政单位和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1家行政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共设置7个办公室,1个纪检监察机构和1个综合执法队;四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民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绩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本级和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负责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统筹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负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和“扫黄打非”等工作。负责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负责辖区民兵、征兵工作,统筹辖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城乡建设办公室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本乡(地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街巷长、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协助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节约用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施工监督管理、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组织、协调、指导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及监督、备案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5.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承担残联具体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红十字会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6.社区建设办公室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服务村(社区)发展。培育、指导、监督村(社区)社会组织。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组织收集群众和驻区单位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家庭教育,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辖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7.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负责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本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为驻辖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部队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服务,为辖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8.纪检监察机构
乡纪委(地区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协助乡党委(地区党工委)推进乡(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乡(地区)所辖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开展乡(地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村、社区纪检组织和干部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根据授权,依法对乡(地区)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协助区监委开展调查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简称东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乡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向乡人民政府下放的以及区政府予以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派驻乡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0.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促进、养老助残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11.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
负责协调社会服务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组织村(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为辖区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化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社会组织培育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
负责乡(地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推进村(社区)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为乡(地区)决策提供数据基础。负责配合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3.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乡(地区)水利工程、防汛、林业技术及水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承担河长制、节约用水宣传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负责本乡郊野公园的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7619.92万元,比上年增加157728.29万元,增长527.67%。主要原因:2024年启动六里屯村、豆各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排腾退补偿、安置房建设等相关资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7593.4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710.79万元,增长527.77%。
1.财政拨款收入187576.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57.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16.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8.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7.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7617.9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752.79万元,增长528.22%,其中:基本支出4529.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1%;项目支出183088.9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7576.28万元,比上年增加157722.09万元,增长528.31%。主要原因:2024年启动六里屯村、豆各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排腾退补偿、安置房建设等相关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5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3.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6%;国防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0.00%;公共安全支出50.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3%;教育支出 0.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3%;科学技术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5.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2.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37%;卫生健康支出 45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8%;节能环保支出228.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城乡社区支出1,739.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6%;农林水支出7,82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826%;交通运输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44.10万元,2024年度决算843.64万元。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万元,2024年度决算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6万元,2024年度决算2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统计信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组织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93.93万元,2024年度决算7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1%,主要原因为2024年安排村“两委”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资金。
“宣传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4万元,2024年度决算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主要原因为2024年安排文明引导员防暑降温经费,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统战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3万元,2024年度决算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6万元,2024年度决算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65万元。其中:
“国家安全”(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0.65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文明引导员补贴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6.96万元,2024年度决算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96万元,2024年度决算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主要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进修培训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92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92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文明引导员补贴、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4541.37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79%,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57万元,2024年度决算27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5.27%。主要原因为安排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人员经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采暖补贴、2024年老旧小区引入标准化物业达标奖励经费等。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14.27万元,2024年度决算455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7%。主要原因为安排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516.44万元,2024年度决算49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就业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09万元,2024年度决算29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5.99%。主要原因为安排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工作经费。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6.34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经费。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54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政策性农转居人员生活补贴、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工作经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4.00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街乡残疾人工作经费。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援派人才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71.21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东风地区石佛营西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京沈客专沿线及北京朝阳站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经费、东风姚家园北路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东风地区文化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迎宾大道环境整治(二期)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410.64万元,2024年度决算45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8.24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经费。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61万元,2024年度决算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5.95元,2024年度决算4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8%。主要原因为安排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4.86元,2024年度决算3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7、“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225.37万元,2024年度决算22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1%。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7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设备”维护经费。
“可再生能源”(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225.37万元,2024年度决算2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8、“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1621.4万元,2024年度决算173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1291.42万元,2024年度决算126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按照实际发生结算。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0%。主要原因为安排基层公共安全工作经费。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301.98万元,2024年度决算43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7%。主要原因为安排东风姚家园北路迎宾大道建设项目、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奖励经费。
9、 “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4111.03万元,2024年度决算78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46%。其中:
“农业农村”(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4111.03万元,2024年度决算464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主要原因为安排北京朝阳站周边腾退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
“林业和草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99.99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政策绿养护经费、郊野政策绿养护经费。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28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经费。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87.29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东风地区石佛营西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功能疏解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保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1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16.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35%;主要用于推动辖区拆迁工作,安排拆迁补偿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元,2024年度决算165716.77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416.77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郊野政策绿养护经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元,2024年度决算1653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29.03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8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43万减少10.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1万元减少1.21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0.8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0.21万元减少9.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17.86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1辆。主要原因:在本部门公务用车核定范围内,更新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9万元。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78.41万元,比上年减少28.59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相关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5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03.4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与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照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富裕、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沉陷区治理(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3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