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间房地区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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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本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乡(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三间房地区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三间房地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并决定本乡(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地区)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领导乡(地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加强乡党委(地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地区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 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区有关部门驻乡(地区)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7)领导本乡(地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乡政府(地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自治,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综合设置为7个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城乡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乡(地区)纪检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间房乡(地区)所属事业单位5个: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中心)、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5657.26万元,比上年增加55111.01万元,增长135.92%。主要原因:本年三间房D区棚改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5657.12万元,比上年增加55113.11万元,增长135.92%。
1.财政拨款收入95615.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03.2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8.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305.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1.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41.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5657.25万元,比上年增加55111.14万元,增长135.92%,其中:基本支出5217.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5%;项目支出90439.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615.75万元,比上年增加55081.54万元,增长135.89%。主要原因:本年三间房D区棚改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3.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4.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2%;国防支出11.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公共安全支出 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1656.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5.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77%;卫生健康支出73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节能环保支出406.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9%;城乡社区支出 20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7%;农林水支出7313.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78%;住房保障支出44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011.16万元,2024年度决算123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2%。其中:
“人大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2.2万元,2024年度决算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9万元,2024年度决算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统计信息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55.92万元,2024年度决算5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实际五经普费用支出按实际发生结算。
“组织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94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5%。主要原因是支部书记支委补贴及兼职“两新”法人单位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社区居民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等相关支出增加。
“统战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64万元,2024年度决算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工作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设及社区书记工作室工作经费。
2、“国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国防动员”2024年度年初预算11.65万元,2024年度决算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4万元,2024年度决算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7.5%。其中:
“司法”2024年度年初预算0.4万元,2024年度决算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国家安全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文明引导员补贴增加。
4、“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7.86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6.94万元。其中:
“普通教育”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补助支出增加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7.86万元,2024年度决算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5%。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支出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6.4万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三馆免费开放补助和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经费增加。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70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城工作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628.54万元,2024年度决算133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88%。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8.18万元,2024年度决算400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乡村振兴协理员及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经费增加。
“民政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034.23万元,2024年度决算78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主要原因是社区机构运转、党建经费及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577.31万元,2024年度决算59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就业补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8.32万元,2024年度决算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5.96%。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就业组织区级岗位补贴及街乡就业绩效考核经费增加。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7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世人员经费及义务兵优待金增加。
“社会福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6.3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农转居人员生活补贴、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四进”和“四就近”服务管理等经费增加。
“残疾人事业”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4.31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行经费、残疾人职业康复站运转经费、街乡残疾人工作经费及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增加。
“临时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0.5万元,2024年度决算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主要原因是街乡临时救助增加。
“其他生活救助”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援派人才经费增加。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9.88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人稳控工作经费、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区卫健委“两节”送温暖等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637.5万元,2024年度决算73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5%。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1.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增加。
“公共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194.88万元,2024年度决算17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主要原因是病媒消杀工作经费减少。
“计划生育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64.94万元,2024年度决算8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2%。主要原因是社区村计生专干补贴、区卫健委“两节”送温暖经费和市区体制下划专项-计划生育-暖心活动、情暖万家及心灵家园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经费增加。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377.68万元,2024年度决算38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增加。
“中医药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医药文化场景建设经费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90.87万元,2024年度决算406.38万元,103.97%。其中:
“污染防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煤改电”户内线路后期运行维护增加。
“可再生能源”2024年度年初预算390.87万元,2024年度决算39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有所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959.43万元,2024年度决算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1096.22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主要原因是新建社区开办费、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公共服务配套等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24年度年初预算28万元,2024年度决算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原因是责任规划师劳务费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前期谋划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4年度年初预算835.21万元,2024年度决算86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6%。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基本事业费-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基本事业费-绿化养护经费增加。
10、“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213.82万元,2024年度决算73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5%。其中:
“农业农村”2024年度年初预算4213.82万元,2024年度决算495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5%。主要原因是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民生家园建设资金、办事处及社区层面服务用房运转等增加。
“林业和草原”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341.41万元。主要原因是郊野公园养护及流转及平原造林养护及流转经费增加。
“水利”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万元。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市级补助资金增加。
“其他农林水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012.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保障经费、功能疏解等资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8.2万元。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48.2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05.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68305.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70.61万元,2024年度决算68305.4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8034.8万元,增长25141.27%。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70.61万元,2024年度决算68305.4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8034.8万元,增长25141.27%。主要原因是北京市政府投资计划-朝阳区御东花园等22个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三间房D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资金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09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17.5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9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87万元减少2.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42万元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5.9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万元减少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5.9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11.44万元,比上年增加18.68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有新招入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17.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2.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5.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59.6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与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照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富裕、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沉陷区治理(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二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三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四
附件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二: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三: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四: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