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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4 14:47 来源:区政务服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朝阳区政务服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大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监督保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重点围绕公示公告、疫情防控、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从区政府门户网站、“朝阳政务”“朝阳政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416条,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严格按照“受理、办理、答复、送达”等依申请公开环节,依法依规做好答复,提升群众政府信息公开体验。2021年,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件,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12件。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将公文公开属性管理纳入公文制作过程,将文件公开属性确定程序与公文发布程序同步开展,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水平

完成区政府中文网站改版上线工作,涉及40个网站栏目调整,重点对网站版面设计、布局以及栏目的整合、撤销、新增进行规范。按照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求,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维护,及时更新动态发布政府信息,优化页面布局,完善各专栏功能。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工作,窗口标识明显、指引清晰,人员接待有礼、业务熟练,查阅文件摆放有序、干净整齐,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工作

明确区政务服务局作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部门的定位,对全区90余家信息公开主体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统筹监督作用,组织全区编制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依申请公开第三方评估,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自查自评工作;以监督考核促提升,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疫情期间采取网络平台授课的方式,邀请法律顾问面向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8

20

0

0

0

0

2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1

0

0

0

0

3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1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1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5

13

0

0

0

0

1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6

3

0

0

0

0

49

(七)总计

239

18

0

0

0

0

2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2

3

0

0

0

0

4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1

7

9

0

 0

1

1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深化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企业群众需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力度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继续着力于群众关心的重要政府信息,采用线上线下多渠道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二是在靠前服务群众方面,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面对群众,不简单的按照程序机械化的处理,要做到受理环节,热情接待;办理环节,耐心细致;答复环节,释疑解惑,把服务意识贯穿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为0。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