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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6 15:37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在北京朝阳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符合相关要求;保密审查流程规范严格,社会关切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应和澄清。认真落实《朝阳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发布了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征收信息的任务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分别采取当面申请、电子邮件、来电来信面向申请人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许可、房屋销售备案、公房管理等相关事项。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1.申请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6件。其中,申请人属于自然人的共306件,商业企业29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

2.答复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答复时间,推进案件办理流程,全年对330件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答复。

3.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33件、行政诉讼39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健全“当面申请、电子邮件、来信”的多渠道申请方式,畅通申请渠道。

二是提升申请精度。开通64181876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指定办公室专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全流程咨询。

三是拓宽发布渠道。依托朝阳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朝阳有线等媒介,精准解读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新政策、新动态。在重大舆情应对方面,能够主动发声及时响应。

(四)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依托“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模式,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进行保密性审查;法制科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公开属性认定,提出审核意见;各责任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负责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教育培训情况

全年组织全局各相关科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了办理能力。

(六)监督保障情况

将救济途径主动写进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及时准确的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完成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均衡。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信息公开申请呈现出业务量不均衡的情况,所以不同科室、部门对信息公开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等掌握程度不一,个别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还有差距。2021年我局共组织4次信息公开业务相关培训,有效促进整体政府信息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是依申请公开会商研判不经常。在依申请公开中出现疑难问题时,相关部门间的会商研判不够充分,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涵研究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畅通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做出更加准确的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21年,区房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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