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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11:10 来源:垡头街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垡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垡头街道政务办贯彻落实区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要求,依据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满意度评价绩效指标,以梳理服务事项为基础,以窗口建设为重点,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的,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本辖区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提供有力保障。严格落实区政府公开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教育培训、监督保障”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市委、区委具体措施,把请示报告和对党忠诚统一起来,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垡头街道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涉及请示事项5项、报告事6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在部门人员交替中各种软件平台账号密码和区里备案不及时,垡头街道将加强统一部署,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无信息处理费。
 附件上传: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