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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2-19 11:13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朝阳区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部署以及区级各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组织领导情况
全区按照“主要领导了解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标准,稳步推动组织管理、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水平建设。各单位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或指派得力人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模式,能够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部门内部培训,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要求,朝阳区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研究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北京·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集中发布平台作用,规范各单位专属页面设置,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信息、财政收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权力清单、双公示、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及时更新。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拓宽信息主动发布渠道,发布涉及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相关事项信息,扩充政策解读范围,发布“图解政府工作”及“微解读”。全区全年,区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7709条。
3.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实施之日起,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公开工作重点要求。组织各单位编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并集中发布区级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联系方式、受理渠道畅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办理申请案件。全区全年,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31件。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主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于群众申请量大、涉及群众范围广以及可以让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统筹相关单位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发挥政府信息便民服务作用。严格执行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的调整更新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各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完成对外发布。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网站页面内容统一规范,完成了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工作。优化调整了相关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完成了无障碍浏览功能建设,完善了网站智能问答功能,方便群众及时便捷的获取信息。2020年,在政府网站设立应对新型冠状肺炎专题栏目,向民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科普知识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预防,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并且,为助力全区企业复产复工,专题中还设置了服务集成、政策文件解读等相关栏目,让企业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政务服务办理信息以及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分步骤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培训,2020年全年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单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规定和国务院、北京市制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加强对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树立法律意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意识、宗旨意识,提高全区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7.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回复。按照公开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各单位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全年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积极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1
3
3
规范性文件
79
64
1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1
-1144
519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74387
+33517
200165
行政确认
69
+30
536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92
-258
35401
行政强制
132
+29
3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
-7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9434
108950.93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44
134
0
8
0
145
24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6
0
0
0
0
5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2
55
0
6
0
145
10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1
8
0
0
0
0
20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5
0
0
0
0
0
2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5
0
0
0
0
0
1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0
0
0
0
0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9
12
0
0
0
0
9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1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72
61
0
2
0
0
7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2
0
0
0
0
0
2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7
0
0
0
0
0
27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5
0
0
0
0
0
5
(六)其他处理
173
0
0
0
0
0
173
(七)总计
2136
137
0
8
0
145
24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5
3
0
0
0
0
5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7
13
5
15
90
83
3
5
40
131
33
6
0
13
5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满足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政府的实际工作需要,要打通从标准化服务向精准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重点提高区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重视程度,深入挖掘符合我区发展的政府信息,有效扩大公开范围,让企业群众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到政府工作方向,充分提高满意度。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需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办理水平,创新培训模式。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以及群众所关心的重点事项,实行精准分类培训,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全区整体工作水平,将法治思维贯彻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流程,进一步实现教育引导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培训发展模式。
三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有待创新。结合北京市创新发展模式,打造对外服务型政府网站。坚持站在群众视角,进一步探索将就业、医疗、义务教育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进行规范整合,建立精准型公开模式,整合宣传途径,探索将政府网站与全区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融合,让企业和群众能够及时快速了解职能部门的最新政策,大幅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
附件下载: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