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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4 15:41 来源:南磨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保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利用政府集约化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地区对权力清单、双公示、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进行了信息公开;对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等内容进行了主动更新;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同步解读。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10余条,并按照工作要求定时公开,动态更新。保障了群众对地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办结。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区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及答复程序,细化送达和归档环节,保障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地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制定了“科室初审—政府办初核—主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复核”的信息属性确定机制,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逐级审批机制及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发布、更新,确保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地区定期更新维护集约化网站和政府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查阅等权利。完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依托互联网,快速高效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增强宣传能力,舆论引导能力。通过政务中心电子屏,社区村宣传栏等线下渠道,方便群众现场办理业务时,快速查阅相关政策接受服务。开辟有专门的信息公开宣传查阅窗口,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地区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教育培训。同时,按照地区工作计划,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全清单培训工作,指导各科室完成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全清单,提高科室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10月份,随着机构改革,针对行政处罚等内容,会同司法所开展了相应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了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流程和制度。

市区会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我地区根据情况由监察科进行自查自纠,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6

6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82

48.63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新《条例》施行后,还存在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下一步,将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培训,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审批流程开展工作。

二是主动公开方面,部分科室仍然缺少主动性,公开意识不足。下一步,地区将针对部分科室开展专项的宣传工作,提高科室人员的法律意识,讲述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相关意识,督促其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下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