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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6 11:34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包括朝阳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条,朝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条,朝阳区发改委预决算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4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30条,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扶贫、产业发展、节能、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工作动态类信息126条、发布通知公告等政策类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4件,其中:当面申请56件、以网络邮件方式申请9件、信函形式申请56件。2019年已完成答复123件(含上一年度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已经主动公开的6件、可以公开的64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属于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信息不存在的50件、属于咨询事项的政府信息1件。2019年底接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还有12件正在办理中,将于2020年1月按期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机制,实现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区发改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区发改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定》等相关制度,并于今年9月依据国家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委的制度进行修订,通过委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畅通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朝阳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公开依申请的受理方式、受理渠道、联系方式、地址、邮箱等信息,申请人可通过当面、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多渠道进行申请。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每一件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进行审核,确保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的建设依,以信息化的手段提升信息公开的力度,依照国办的标准,及时主动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设立我委政府信息依公开受理的接待室,下设法规科负责具体工作,为申请人发放《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保障。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邀请专家为全委干部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会议及培训,加强学习交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和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55
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17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60.59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0
1
 0
 0
1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0
0
 0
 0
 0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1
 0
 0
 0
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1
(七)总计
122
1
 0
 0
 0
1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3
 0
 0
8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环节要更加广泛;政策解读的形式要更加丰富;回应社会关切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我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页面、信息公开专栏、中小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加强委内人员的培训,提高我委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上,优化《朝阳区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附件:区发改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