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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8 10:35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系统总结2018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区发改委法制科,联系电话:67739198

一、概述

2018年,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将《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依法、有序推进,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紧抓制度建设

我委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定等制度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通过我委政府网站及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布我委各类政府信息。

(二)推进要点落实

我委积极落实《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发布及解读,推进扶贫协作、支援合作信息公开。有序发布一般制造业疏解退出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统筹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

(三)加强组织管理

由一名副处级领导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法制科为责任科室,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科室内配备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我委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也同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

(四)开展业务培训

今年,我委共组织开展了两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强化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会议及培训,加强学习交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和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五)发布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委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8年),明确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具体程序等信息,便于公众知晓。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其中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价格收费及相关政策公示7条、许可和处罚双公示信息10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及其他宣传信息212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外公开电子文本的政府信息,提升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0件。其中,当面申请27件,以网络邮件方式申请20件,信函形式申请5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价格举报处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项目立项审批、价格政策公开等信息。

(二)答复情况

97件申请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2018年答复90件,其余7件将在2019年按期答复。2018年答复情况如下:

已经主动公开的5件,同意公开的30件,不同意公开的8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4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信息公开方式还主要以门户网站为主,对于运用新媒体的发展还不够。目前,我委正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抓紧网站集约化建设,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媒体的运用。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充分。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创新解读方式的多样性,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3

 

 

 

 

 附件下载:区发改委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2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7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314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97

     1.当面申请数

27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0

     4.信函申请数

50

  (二)申请办结数

90

     1.按时办结数

71

     2.延期办结数

19

  (三)申请答复数

9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2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4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