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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15 10:35 来源:区房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201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区征收办)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昊,联系电话:64186176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朝阳区房管局作为区政府重要的民生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条例规定,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使得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落实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

我局依据中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了全局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进行保密性审查,法制科部门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并由主管领导把关;各行政职能科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并由主管领导把关。

(二)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涉及100余人,邀请区法制办、区信息公开办、区法院有关领导授课,讲解了信息公开如何受理、答复中常见问题的解决和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方式等,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能力,减少了败诉风险。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职责类信息281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摇号、选房、新增业务的工作流程等

房屋征收和保障性住房摇号、选房工作一直是本局的重要工作,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和监督。本局将业务细化分类,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自身利益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朝阳区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和市、区级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在市住建委网站主动公开征收决定、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朝阳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保障性住房摇号通知和选房通知等;在区级媒体公开房屋防汛电话、公告和供暖维修电话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8年度共接待申请人千余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8件,共计1182条,同上年相比,减少324件。其中,当面申请177件,占总数的74%,同上年相比,减少174件;以信函形式申请58件,占总数的24%,同上年相比,减少132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1.2%,同上年相比,减少1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是机构职能类信息,2%是法规文件类信息,97%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6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160件,占总数的60%;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0%;

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0.4%;

信息不存在97件,占总数的37%;

非本机关掌握1件,占总数的0.4%;

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占总数的0.8%;

非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涉及第三方1件,占总数的0.4%;

已移送档案馆0件,占总数的0%;

其他答复的3件,占总数的1.1%。

四、咨询情况

201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3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50人次,占总数的92%;电话咨询85人次,占总数的8%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存在的理由和检索过程存在异议及对受理机关职责存在异议。受理6件,办结6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100%。在办结的6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3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不存在的理由和检索过程存在异议。受理3件,办结3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100%。办结的3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均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全年我局信息公开整体办理水平提升,特别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复议及被诉案件下降。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提升公开力度、注重公开时效,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2)需要加强对疑难案件的研判。我局依申请公开案件量大,涉及面广,在办理疑难案件时还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学习,加强科室之间的案件会商,确保办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及时、有效、准确的为群众办理信息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统计表

2018年)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53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9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1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38

     1.当面申请数

177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58

  (二)申请办结数

265

     1.按时办结数

26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6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6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

四、行政复议数量

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4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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