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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8 10:35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201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等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朝阳区信息公开专栏(http://zfxxgk.beijing.gov.cn/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信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506279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朝阳区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区文化委坚持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文化委通过多种信息公开平台新增或变更政府信息3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29条,占总体比重91%;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重1.6%;法律法规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重1.6%;公示公告类信息19条,占总体比重5.2%。对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及时更新,使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文化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外网网站,将办事指南及相关流程、业务动态、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党建人事等进行了公示。文化委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设在文化执法大厅、文化行政审批大厅。以依法服务、规范服务、高效便捷服务为目标,制定规范主动公开纸质文件移送及查阅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运行标准化,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于朝阳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要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网站于1130日起启动关停下线程序。原网站栏目及服务内容整合迁移至朝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jchy.gov.cn/)。原网站工作动态以及通知公告,已整合至新的共建栏目。其他如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双公示信息、双随机检查公开等栏目,设置为新网站的专属页面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文化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文化委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3件,占总数的5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3件,占总数的5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33%;

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的33%;

“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3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针对区文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0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文化委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仍需要不断增多,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9年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相关法规文件、职责事项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特别要进一步落实涉及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价格收费和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继续深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基本程序,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答复。

()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要以“北京朝阳”为核心,加强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积极利用微信、朝阳文化云等互动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20193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朝阳区文化委员会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6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