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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15 10:35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6年度朝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朝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附图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090089,传真:65090091。
 
 
 
 
 
 
 
 
 
 
一、概述
2016年,朝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公开机构”)认真履行《条例》法定义务,在高质量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从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推进业务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全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不包含垂直管理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8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355件,提起行政诉讼187件。政府信息咨询、主动公开及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开机构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朝阳区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对于民生重点领域如公共资源、教育、医疗、卫生、环境建设等,不断扩展、细化公开种类和条目,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全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8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52条,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比例为15.3%。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698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62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30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312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164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221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7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3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12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30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261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1396条。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15项主体框架,组织整理信息公开内容。紧抓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全区各公开机构主动公开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公报。全年出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报》7期,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区档案馆、各街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等为公众提供免费查阅、借阅服务。
(二)服务场所
1.区级服务场所。全区设立了4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和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大厅等3个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公众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递交申请的接待、受理、答复,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解答工作。3个查阅场所负责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各公开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免费领取等服务工作。
2.街乡宣传查阅场所。全区43个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的为民服务大厅,均设立了本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配备了统一的自助查询设备。此外,本年度,区政府进一步下沉场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创新实践的形式在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各选取一处设立了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更加方便公众就近查询政府信息,取得较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区各公开机构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申请办理流程,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申请办理质量和答复效率。编制并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6版)》,公布各公开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方便群众通过当面申请、电子邮件、邮寄等多种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区各公开机构共受理申请813件。其中,当面申请552件,占总数的67.9%;以互联网申请86件,占总数的10.6%;以信函形式申请175件,占总数的21.5%。
(二)答复情况
在2016年全区受理的813件申请中,已到答复期的785件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7年答复:
“同意公开”的381件,占总数的48.5%。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13件,占总数的27.1%。
“不同意公开”的65件,占总数的8.3%。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8件,占总数的7.4%。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7件,占总数的4.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20件,占总数的2.6%。
“同意部分公开”的8件,占总数的1%。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件,占总数的0.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公开机构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437.5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处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做好应对工作。本年度,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55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93件,被依法纠错数155件,其他情形数107件。
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87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49件,被依法纠错数20件,其他情形数18件。
 
五、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6〕26号)和《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朝政办发〔2016〕14号)要求,朝阳区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和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等六大方面入手,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梳理了《朝阳区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清单(2016版)》和《朝阳区政府部门通用责任清单(2016版)》,共涉及33个部门的6079项权力事项,并在“北京·朝阳”官网建立专栏公开。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信息。在朝阳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公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原文并进行政策解读。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并更新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监督检查情况,以及非法“一日游”治理和行政处罚情况,定期公开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投诉情况。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商朝阳分局门户网站增加“企业信用”模块,链接至“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在朝阳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建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共公开许可信息295条、处罚信息66条。
推进市场准入标准公开。在工商朝阳分局门户网站公示《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和《关于本市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推进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在区发改委门户网站建立“中小企业”栏目,通过朝阳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发布内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等通知公告类信息。在区商务委门户网站建立“利用外资结果反馈”专栏,每月按时发布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单,进一步提高外资信息透明度。启动了朝阳区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同时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电子公告。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区发改委门户网站建立“十三五”规划专栏。公开了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并于2016年11月份发布了31项专项规划内容。及时公布朝阳区“一廊地区五大提升工程”、“六个一百工程”等规划的进展情况、十三五规划讨论和发布进展情况。对于纳入市、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基本建设专项计划、绿色审批通道项目的信息,每季度进行主动公开,发布立项审批、建设、资金等信息;针对2016年重大项目稽查计划、以及专项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推进税费信息公开。公开了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包括“营改增”、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合作及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信息。结合新媒体网络传播特点,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积极转载、推送税务总局发布的政策解读内容。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整体运营情况、改革重组、董事会建设、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董事调整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监管动态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等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建立“朝阳区疾控中心城市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在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及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所大学设立城市末梢水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积极推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了豆各庄水厂、楼梓庄水厂出厂水水质信息。公开建成区黑臭水体名单、黑臭水体及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享受保障情况,每季度公开享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情况和救助金额,每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情况,实时公开救助政策文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地区政务大厅电子屏及官方网站或低保家庭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每月月初公开本地区低保家庭享受保障情况;公开2015年度国家级及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名单25个。
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公开了《2016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问答及流程》、义务教育均衡化政策措施的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朝阳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区卫计委门户网站、“健康朝阳”微信公共账号及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向公众介绍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试点开展专全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容推广。通过开展医联体特色的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促进患者与全科医生形成稳定的服务关系,建立预约转诊、远程会诊绿色通道,引导患者回归社区,逐步实现社区首诊。
推进城市治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缓解交通拥堵政策措施,重点加大绿色出行、公共交通发展、疏堵工程建设、停车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规范进出口行车秩序、完善交通设施、开展区域道路微循环,通过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区(村)”,逐步辐射到各街道地区,最后覆盖全区。及时向社会发布价格监督检查及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动态类信息,价格认证、价格监测和管理类信息,常用价格政策类信息,价格收费信息公示等。加大停车收费价格检查力度,2016年全年公开停车收费相关的价格处罚决定15条。及时公开“拆违打非”年度任务和每季度进展情况。汇总人防工程清理整治过程及成果,编制清理整治动态,联系媒体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进行报道,同时在网站公开清理整治相关信息。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开放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并通过“北京·朝阳”官网“政策解读”栏目对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同步进行政策解读。重要民生实事征集公众意见、在征收项目中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充分利用媒体公开征集意见、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开展行业领域意见与建议征集活动、征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等方式。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将全年开展的所有预算执行审计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共17个项目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两批向社会公告;及时、完整的公开年度预决算执行和“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预决算公开。成立朝阳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加强联动,2016年预算公开共113家单位(除涉密单位外),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118家单位,2016年9月9日前完成了2015年本级政府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把“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要求,决算公开在三公经费说明中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公开力度明显增强。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在“北京?朝阳”门户网站首页增设“政策解读”栏目,下设“图解政府工作”和“微解读”2个子栏目。通过“北京朝阳”政务微博、“北京朝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解读。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手段,通过图文并茂的展现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亲和力。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解读政策,提高社会认同。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北京?朝阳”门户网站首页增设“回应关切”栏目,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的新媒体特点,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通过“朝阳政民互动”平台,第一时间转办网络舆情,督查办理进度,限期回复,形成网络舆情办理闭环工作流程,确保及时有效回复,提高舆情办结回复效率。定期召开舆情会商和研判工作会,召集重点部门对阶段性舆情动态进行会商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前制定工作预案。整合政府服务热线资源,建立健全违法信息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工作机制,依托非紧急救助服务平台系统,做好投诉信息统一受理、分办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区政府热线微博和区政府热线微信公众号的在线受理办理。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议和通报制度。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信息,优化网站建设,使政府网站更加便捷、友好。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各街乡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通过“北京朝阳”政务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加强对政府公报管理和利用,定期检查公共图书馆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图书阅览室接收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利用情况。
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2016年10月,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从重点领域公开、网站内容建设、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和复议诉讼应对等方面强化全区各单位公开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根据各单位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一对一”辅导、以干代培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朝阳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和公开范围的广度应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保、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需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办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信息公开案件办理难度逐步加大的态势,需深入开展疑难案件研究,对类似案件进行分类、分析、整理,提升业务办理能力。
2017年,朝阳区将全力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服务。一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另一方面,继续强化依法规范办理申请公开件的工作理念,加强案例分析和分类指导,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全区各公开机构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98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5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7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98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6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3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312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164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221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7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3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12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3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261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396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14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96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699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13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7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7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9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339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74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813
           1.当面申请数
55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86
           4.信函申请数
175
 (二)申请办结数
785
           1.按时办结数
756
           2.延期办结数
29
 (三)申请答复数
78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8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4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1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
四、行政复议数量
35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93
 (二)被依法纠错数
155
 (三)其他情形数
107
五、行政诉讼数量
18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20
 (三)其他情形数
18
六、举报投诉数量
29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437.5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0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0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9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3
           2.兼职人员数
15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376922.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8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0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