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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01 00:00:00 10:35 来源:南磨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0年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赵晶晶,联系电话:67322223-209

 

 

 

 

 

 

 

 

一、概述

2010年,南磨房地区办事处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地区办事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原则、程序、方式和方法,依法公开,逐步完善信息查询和申请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累计公开信息515项,共计1059条。

(截至2010年底,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信息0(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29(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100%业务动态类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培训动态、会议动态、活动动态、科室简报等多个方面,为群众广泛知晓、参与政府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一系列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电子化达到100%,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可在地区办事处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专栏上进行查询,继续通过地区简报、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社区、村的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形式向群众提供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网上查询最为常用,社区、村级宣传栏由于贴近群众,受到居民普遍欢迎。在便民服务上,以地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畅通与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沟通渠道,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咨询、申请点,并编制了信息查询检索目录,接受来人、来电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制定依申请公开受理及答复程序,本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的原则,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在朝阳区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的规定。

四、咨询情况

2010年,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未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本单位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对年度报告的工作总结,可以看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业务动态类信息的比重偏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调整各类信息的公开比例,加大信息的公开数量,丰富信息内容,逐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行动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网络平台作用,方便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此项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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