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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 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01 00:00:00 10:35 来源:南磨房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2年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

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6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义华,联系电话:67322223-210

 

 

一、概述

2012年,是新一届班子的届首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深入推进“四区”和幸福美丽南磨房建设的重要之年。一年来,南磨房地区紧紧围绕朝阳区“新四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区复检和十八大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和程序,依法公开,逐步拓宽信息查询和申请公开渠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2012年,地区共公开信息152条,累计公开信息515项,共1323条。(截至2012年底,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1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业务动态类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培训动态、会议动态、活动动态、科室简报等多个方面,为群众广泛知晓、参与政府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一系列工作。主动公开信息电子化率达到100%,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可在地区办事处网站,政府信息查询专栏上进行查询。同时,地区还通过地区简报,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社区、村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形式向群众提供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网上查询最为常用,社区、村级宣传栏由于贴近群众,受到居民普遍欢迎。在便民服务上,以地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畅通与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沟通渠道,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磨房地区办事处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区制定了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及答复程序实施方案,本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的原则,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做到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按保密审核程序,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公开,凡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的规定。2012年,地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出现相关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2年,南磨房地区办事处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单位没有出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南磨房地区办事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业务动态类信息的比重偏大,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调整各类信息的公开比例,增加信息的公开数量,丰富信息内容,逐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从思想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行动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网络平台作用,方便群众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此项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地区办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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