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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园管委会(电子城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2-15 10:35 来源: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园管委会(电子城管委会)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五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ch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朝阳园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64311811


 

一、概述

2018年,朝阳园管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积极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形成了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管委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一项重要工作,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组织并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增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朝阳园管委会制定了《朝阳园管委会公文公开属性管理细则》,对公文的公开属性从源头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细则实施。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完成了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网上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规范公开载体形式。按照《朝阳区重点领域政府公开清单》落实年度公开任务。严格按照《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年度公开任务。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编辑每年一期的《朝阳园综合服务指南》(2019年第十一期),强化书面宣传。围绕市、区及中关村2018年重点工作,十一期综合服务指南编入了中关村“1+4”系列政策和北京市“9+N”等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最新政策,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观解读,帮助园区企业更容易地理解和掌握。综合服务指南编印至今已有十一年,收入的最新热点政策超过200余项,为科技企业健康成长营造了优质软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工作的深入性和持续性。

制作印制《中关村朝阳园重点项目名册》(画册),图文并茂地宣传推介重点楼宇、产业园。编印《人才政策要点汇编》及《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要点汇编》,重点宣传人才引进和支持创新的优惠政策。充分借助科博会、未来科学论坛、进博会等平台作用,展示、推介园区发展优势、资源优势和良好营商环境。

2018年举办各类政策解读会20余次。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园区重要新闻、对中关村新政进行解读、提供便利的政策查询指引和清晰的办事指南。

 

截至2018年底,电子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朝阳园管委会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3%;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3%;业务动态类信息29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9.33%。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后撤销。未出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案。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

1、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管委会积极开展工作,在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上报时效。

2、引入日常服务咨询。结合管委会强化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平台工作,针对目前企业关注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咨询等工作,专门设立了认定辅导服务接待站,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以面对面的形式服务园区企业。举办政策解读会7

3、借助宣传推广媒介。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园区形象,编制《综合服务指南》、《电子城政策汇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编制并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8年)》,公布各公开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方便群众通过当面申请、电子邮件、邮寄等多种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共受理申请1件,为通过信函申请。

(二)答复情况

受理的1件申请,申请人撤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出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案。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广度不够。在公开的内容中,业务信息较多,在其他内容公布上数量较少。对某些信息的公开与否认识不统一,使信息公开存在困难。

2、仍然存在对处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操作经验不足。对信息公开的整个程序缺乏实际操作经验。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学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完善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处室信息公开责任。

3、将信息公布种类多元化。在强化业务信息发布基础上加大其他类信息的发布力度。

 

 

 

               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

           20193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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