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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17:43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8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朝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资源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批管理,实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保密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加大信息化检查力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内保存或流转任何涉密文件和内部敏感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518学习园地”微信公众平台,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市级重要工作部署,最新区情区况、社会热点、民生实事等内容,设置相关板块,定期推送相关图文信息和短视频内容,有力宣传党建思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全面展示支部建设、工作动态,积极构建党建引领、内容丰富的学习平台。2022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518学习园地”微信公众号共刊发12期、84篇文章。

5.教育培训情况,监督保障情况

注重提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全年开展信息公开培训1次。强化信息公开内部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解读、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仍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年度,政府办将以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强化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登录“朝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北京·朝阳”)http://www.bjchy.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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