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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重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条件审核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06-09 10:4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教学前【2019】2号)工作要求,普惠性幼儿园自认定之日起,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重新认定。区教委按照工作程序,于2025年6月9日—13日对北京市朝阳区启明东润幼儿园(珠江园)等51所申请重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条件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85851030

附件:《朝阳区重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条件审核结果情况表》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