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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制作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宣传视频项目邀请函

日期:2024-10-24 17:08 来源:区医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拟开展制作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宣传视频项目,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制作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宣传视频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预算:30万元(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报名无效)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具体需求如下:

1、本项目拟制作普通视频、以朝阳医保“e宝”形象为主要元素的动画视频等形式的宣传短视频,视频总体时长不低于15分钟。

2、视频内容涵盖医保政策宣传、报盘操作指导、公服平台使用指导、手工报销申报须知、常见问题注意事项等方面。

3、项目制作包括创意输出、制作脚本、视频拍摄、动画设计、画面渲染、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及成品提供和售后服务等事项。

4、视频交付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25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除外);

4.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涉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须提供一年内相关材料);

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6.项目整体方案(含材料、数据信息安全及保密制度);

7.报价明细单;

8.项目进度计划及团队人员配置;

9.项目交付时间承诺书;

10.售后保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方式等。

11.团队业绩;

12.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响应文件及《采购报名表》(附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023室

联系人:综窗受理服务科

联系电话:010-53918751

附件:采购报名表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