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1-10-18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项目遴选公告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针对4所以上小学(幼儿园)开展近视防控关爱行动,内容包括:
1、在检查测量开始前,由在近视防控工作中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对儿童家长进行关于近视的宣传教育,重点进行近视防控等科普知识,让儿童家长了解到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可以让家长、幼儿园更好的完成近视防控工作,更好的指导儿童进行近视防控。
2、组织与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告知家长本行动的目的、主要内容、步骤、风险、权益和联系方式。
3、收集儿童年龄、性别、父母近视程度、环境因素、以往视力资料等,获得近视发生发展主要环境与行为因素;对儿童进行裂隙灯检查、眼压、散瞳验光、眼轴、角膜曲率等眼部相关检查,检查的儿童数量不少于600名。
4、根据收集的儿童信息资料及眼生物学参数测量结果,建立儿童视力健康档案,科学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家长对儿童采取个性化的干预。
5、调查结束后,学校(幼儿园)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到校针对儿童检测结果为家长提供临床专业咨询及答疑。
6、给予儿童家长“远视储备检查报告单”,并给予指导性意见,更好的指导孩子进行近视防控。
7、给予委托单位检查产出结果,提交全部儿童测量数据和相关信息。
8、对需要进一步诊疗的儿童提供专科绿色诊疗通道。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要,精心组建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现场任务并提交产出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5日。
(二)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wjwjk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将以下材料各1份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302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1号302室)
1.《承办申请书》纸质版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组织评审: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报价、实力以及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朝阳区官网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18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叙如 联系电话:65859652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