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2021-04-2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现我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健康促进)效果督导检查评估,2021年朝阳区持续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北京市卫生街道和卫生乡创建,对43个街乡爱国卫生(健康促进)效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申请单位要结合创卫标准,对43个街乡每月每街乡至少15种类型的47个点位开展现场检查(附件1),实地暗访打分,街乡排名。5-11月每月1轮次,共计7轮次,每轮次尽量覆盖同种类型的不同点位。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和能力;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经验,并能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求,精心组建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并形成专业报告或项目总结;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项目分包及再委托;
4.项目涉及的所有协议、信息等资料,以及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双方人员及其获知对方保密资料的相关公司的人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6日。
(二)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4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承办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扫描件发到:cyqwjwaw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政府采购项目”字样;所有材料纸质版3份送至或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项目申请”。来函中请明确一名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通知结果。
(四)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报价、类似项目业绩、公司(团队)综合实力、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每个项目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五)结果公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将评审结果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40万元人民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娟、谢若颖 电话:85622619 65850668
附件:1.检查点位及数量表
2.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