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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12-16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的通知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为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做好朝阳区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工作,依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再次考核时间。医师定期考核的再次考核工作由朝阳区医学会考核机构负责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一)2020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报考后未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2020年度报考后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和2020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医师,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未报名参加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

(三)2020年12月31日(含)前新注册、再注册医师;

(四)2020年12月31日(含)前外省市变更至朝阳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医师。

(五)2020年度委托到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未参加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医师。

二、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测评等内容,每名医师考核内容不能减少,且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网址:http://114.246.27.167:8091/hrms_pro/)

2.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为定期考核办公室和考核机构对医师个人网上报名工作的审核认定时间。(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于2021年2月5日前,需将申请简易程序医师的报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邮箱:chaoyangyxh@sina.com进行审核)

3. 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4.业务水平测评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5.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对考核数据的核对、认定时间。

6.2021年6月30日前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将医师定期考核数据转发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三、具体要求

(一)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每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内容、要求抓好再次考核工作,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参加再次考核人员,同时指导医师做好网上录入、报名和审核工作。

(二)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按照医师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要求,做好纸质和定考系统上的评定、考核工作(包括医师多点执业单位的评定、考核)。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组织参考医师做好业务水平考核工作。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址:http://114.246.27.167:8091/hrms_pro/)。业务水平考核全部专业实行网上考核。网上测评次数最多3次,3次未能通过即视为2021年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依据《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注销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1、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联系人:于连梅 赵珊 电话:65561028、65560276

2、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联系人:荣海明 电话:65859685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1、北京市朝阳区医师定期考核表

2、2021年再次考核医师职业道德评定、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3、2018年3月-2020年3月医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医师登记表

4、院士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医师登记表

5、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蒙等人员登记表(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6、2021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中医专家简易程序统记表

7、2018年12月31日前职称为正主任医师统计表

8、2018年—2020年按相关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或评审的医师(定考系统上传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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