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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11-11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单位: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对各单位产生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具体通知如下:

一、体检

时间:11月17日至20日,上午9:30

地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原朝阳区第二医院),地址:朝阳区金台路13号

1、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考生,请各用人单位及时将体检时间通知考生,同时告知考生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表“体检须知”),体检表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于体检当日在体检中心现场领取。

2、考生需于体检前将体检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指定位置黏贴本人二寸免冠照片(请通知考生务必携带),并由用人单位在照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3、体检当天各单位需指派一名人事干部跟随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男性:423.8元;女性:未婚428.8元、已婚436.7元)。体检结果由区人力社保局通知各用人单位。

二、考察

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认真填写《朝阳区事业单位录用考评表》(附件2),并于11月30日前报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科(二科)审核备案。

附件:

1、2020年事业单位招考体检安排

2、朝阳区事业单位录用考评表

3、体检须知

联 系 人: 王伟航 张琳

联系电话: 65099380 65094874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