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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0-08-17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报告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19〕14号)、《朝阳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朝人社文〔2019〕1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37号)、《朝阳区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18〕15号)等文件要求,现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2019-2020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相关业务进行实地核查,你单位应于接到本通知2个工作日内做好准备,如实提供有关原始凭证和资料,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好此项工作。

附件: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