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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未申请2019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0-03-23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注销未申请2019年度校验的医疗机构的公告
2019年10月14日,我委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2020年1月14日,我委印发《关于限期补办2019年度医疗机构校验手续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19]57号)第十条的规定,现我委决定对限期内仍未申请补办2019年度校验手续的35家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注销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