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开展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遴选的公告
我委于2026年8月14日-8月20日在本网站发布了《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遴选公告》,并于2026年8月21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因无满足项目遴选要求的申报单位,拟再次组织开展该项目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相关能力的单位
三、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
项目类别:购买服务类
工作内容:
(一)对数智化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三级);
(二)对数智化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如为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项目申报单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四)项目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五)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2023年8月以来所做类似业务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页等;
(六)项目申报单位最终需交付具有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机构出具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具有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机构出具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七)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科学可行的项目方案,包括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措施、风险控制措施、人员配备及资质,其中人员资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6日。
(二)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在2026年8月26日16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承办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响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提交至:cyqwsjczxxgk@bjchy.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XX单位(申报单位名称)”字样。
(三)组织评审: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报价、单位实力、相关业绩、工作方案等方面,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单位需在评审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日期。申报单位如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评审时间、要求等相关事项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网站)-通知公告-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内予以公示。
六、预算经费
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220000.00元(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67307409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承办申请书
2.北京市朝阳区基层卫生提质增效示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项目遴选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