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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共事务协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邀请函

日期:2025-10-20 17:4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拟开展公共事务协管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现需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说明

承担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25年12月—2026年11月公共事务协管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招标代理工作,代理服务费由公共事务协管项目中标方支付。

招标项目简介:“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共事务协管”项目,由供应商按医保中心用工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在医保中心的管理下,协助开展医保经办服务。2025年12月—2026年11月公共事务协管项目预算为699.6525万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

4.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评审场地具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近两年招标投标代理工作业绩优良;

7.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三、采购材料及要求

1.《采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网站登录截图(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的以上网站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图(提供参选报名当天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公司业务介绍、招标代理工作方案、服务方案、报价明细、业绩介绍等;

8.项目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供应商获得过荣誉、奖项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2025

年10月27日。

响应材料和《采购报名表》(单独提交,无需与响应材料一并密封)。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1024室。

联系人:张一萌

联系电话:010-53918675

附件:《采购报名表》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0日